本报靖西讯 靖西一男子在ATM机上取钱时因机子上遗落一张银行卡,爱贪小便宜的他从卡上取走7500元,回家后还跟妻子炫耀,幸亏其妻子法律意识极强,劝自己的老公去投案自首。
2016年12月17日中午,靖西男子凌某拿着自己的银行卡到化峒街某银行网点ATM排队取款。轮到凌某时,他发现取款机的插口里有一张银行卡,心想肯定是排在自己前面的人遗落的,即点按取款操作功能,将遗留在ATM内的银行卡存款分三次取走共7500元,随后他揣着钱和银行卡迅速离开。
回到家中,凌某喜滋滋地跟妻子讲述了自己“捡到便宜”的过程。妻子劝他说,不是自己的钱不能要。但凌某觉得是银行卡遗落在取款机里,自己没偷没抢的,为何不能要。夫妻俩为此争执了许久,谁也没能说服谁。
后来,其妻子打电话咨询了一位律师朋友,律师说凌某的行为已经涉嫌信用卡诈骗罪,是犯罪既遂,会受到刑事处罚,现在能做的就是积极退赃,争取减轻处罚。凌某一听慌了,遂决定听从妻子的建议,于12月19日主动到靖西化峒派出所投案,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12月20日,凌某向被害人退还了全部经济损失7500元,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近日审理认为,凌某冒用他人信用卡,提取现金75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最终判处其拘役4个月,缓刑8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黄 雅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李琴琴通讯员高维旭)3月20日,记者从白银公安分局获悉,近日,该局交通治安派出所成功端掉一吸食新型毒品冰毒的6人团伙,有效遏制了新型毒品在白银区的蔓延,进一步净化了辖区治安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