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先生是某中药材饮片公司的员工,今年1月下班途中遭遇车祸,经交通事故责任书认定,机动车负全部责任,常先生无责任。常先生在医院花费了大约十万元,机动车司机无力赔偿医疗费用及其他费用。常先生想咨询本报律师团,其能否要求中药材饮片公司进行赔付?
邢瑞婷 (北京京师(亳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助理):职工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如果本身负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用人单位只能享有交通事故赔付(单位不再赔付);如果本身负同等责任或者次要责任乃至不负责任,应当认定为工伤,在获得肇事方赔偿后,可以再享有工伤保险赔付,只是其中的医疗费用和停工留薪期待遇不再赔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因此常先生在获得肇事方的赔偿后,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补偿。本案中,常先生在下班途中遭遇车祸,并且对事故的发生不负责任,应当依法认定为工伤。在肇事者赔偿后,可以在工伤保险范围内要求赔偿,如果公司没有为其购买工伤保险,可以直接要求公司进行赔偿。 记者 曾莹莹 整理
新闻推荐
墓园园林化安葬多样化管理科学化服务优质化市公墓管理处努力建设现代化文明公墓
市民政局新任领导班子到该处调研树葬仪式树葬现场2016年,安庆市公墓管理处始终贯彻落实殡葬改革方针,认真做好殡葬服务和管理工作,努力争创民政系统文明行业窗口单位。同时,按照“传统与现代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