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6年11月30日至2017年3月5日,全市法院开展了2017年“司法大拜年”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集中人力物力,利用春节前后三个月时间,加大对涉及农民工、职工等弱势群体案件的执行力度,及时救助一批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困难当事人,切实维护、保障民生。
3月17日,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进行了通报:活动期间,全市法院共受理涉民生执行案件1031件,执结1014件,执行到位案款1557.06万元,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兑现案款627.48万元。同时,对11名拒不履行执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了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445名失信被执行人被依法实施信用惩戒,及时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或其他消费行为。
◇本报记者 高波 曾利军
“司法大拜年”已连续开展六年 2017年重点执行9类涉民生案件
自2012年以来,全市法院“司法大拜年”活动已连续开展六年。“六年来,涉民生案件始终是我们关注的重点。”新闻发布会上,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颜华说。
通报称,在为期三个月的2017年“司法大拜年”活动中,全市两级法院集中人力物力,加大了对涉及农民工、职工等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专项开展了涉民生案件执行活动,重点执行了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保险待遇等涉及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的9类案件。
集中开展“春雷行动 ”确保民工合法权益
在2017年“司法大拜年”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中,全市法院集中一周的时间,开展了代号为“春雷行动”的集中执行行动,重点加大对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执行力度。
已年满70岁的申请执行人张某某,是东兴区高梁镇村民。2015年2月,受四川某劳务公司指派到内江市某建筑工地从事劳务工作的他,在工作时被手推车撞击跌地受伤住院治疗,出院后经鉴定属七级伤残。
之后,经法院调解,确定了由四川某劳务公司一次性支付张某某各项工伤保险费用共计18万元的给付义务。然而,民事调解生效后,该劳务公司却始终未予履行。
2016年3月,张某某向东兴区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中,法院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四川某劳务公司确无可供执行财产,且相关工程未办理结算,案件执行陷入僵局。张某某胜诉取得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及时兑现,影响到他后期手术治疗。
在此次“春雷行动”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将本案提级执行。执行中,在了解到该劳务公司与建筑总承包商之间尚有工程费用未作结算后,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动找到该建筑总承包商项目部,通过多次沟通协调,开展法律解释工作,最终促成了建筑总承包商项目部同意协助法院,先行将全部执行案款支付到法院指定执行专户。2017年2月21日,市中级人民法院派员上门将建筑总承包商项目部垫付的全部案款19万余元送到了张某某手中。
据统计,仅在此次“春雷行动”中,全市法院共出动法院干警450人次,共执结执行案件102件,执行到位案款560余万元,向116起执行案件近300名自然人发放到位执行案款220万余元。
200名困难申请执行人获得国家司法救助资金
在全市法院“司法大拜年”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中,全市两级法院还向200名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申请执行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资金69.28万元。
“感谢法院帮我们申请了救助金,让我儿子的医疗费有了着落。” 1月19日下午3时许,在东兴区人民法院执行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上,申请执行人陈某在接过执行救助款时向法官表达了自己的感激之情。
陈某的儿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受了重伤,巨额的医疗费用对这个贫困的家庭来说,可谓雪上加霜,而被执行人却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为了帮助陈某一家渡过难关,东兴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积极为陈某儿子申请了司法救助金。当天,还有10余名困难申请执行人现场领取了执行救助金。
“涉民生执行案件专项执行活动现已纳入‘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总体部署,常态化、随时性、优先性执行机制已逐渐建立健全。” 颜华介绍,下一步,全市法院将进一步加快推进“基本解决内江执行难”工作,确保涉民生案件权利人尽快实现权利,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体制改革的获得感和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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