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记者 黄天鸽)3月1日,一位年近七旬的老太太坐在一辆电动三轮车车厢内,在市中区东外环某十字路口等待红灯的景象引来很多私家车车主的注意。
“当时我的车就停在这辆三轮车的后面等信号灯,这个电动三轮车的车厢本身就不大,还放了六七个蓝色大塑料桶和其他一些杂物,老太太只能坐在车斗最外侧的边角上,而且车厢的挡板也放了下来。绿灯一亮,车辆一启动,老太太明显一个踉跄,差点摔了下来。”市民张先生说,他当时看到这一幕,很为这位老太太捏了一把汗。电动车行驶起来后,由于路面不甚平整,老太太不得不一手抓着车厢边,一手护着车上的蓝色大塑料桶,这情景引得路人纷纷侧目。
记者随后咨询交通部门的工作人员了解到,电动三轮车如此行驶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因为电动三轮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屡见不鲜,很多驾驶人员都缺乏相关的交通安全意识,希望大家驾驶这种车辆时,要遵循法律法规,将安全放在第一位置上。”该工作人员提醒市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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