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如今网络订餐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的热捧,网络订餐诚然方便快捷,但随之而来的外卖乱象,如食品安全问题等却又叫人伤透脑筋。为此,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农科院副院长赵皖平建议,尽快出台“外卖”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加强网络订餐平台信息共享。
现状:
“外卖”平台管理混乱法律不健全
赵皖平介绍,各类网络订餐平台由于急于在二、三线城市扩张业务,从总体上讲,网络订餐平台掌控食品安全的能力,与其扩张速度不匹配。人员更换频繁,造成监管部门对入网经营户的基本情况掌握不全。
“大多数小餐饮服务单位,餐饮规模、经营条件、后厨状况未达到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要求。”赵皖平发现,很多小餐饮单位暂时只持有《小微餐饮分级证》经营,第三方网络订餐平台为了增加平台人气,允许其入网经营,造成食品安全隐患。
目前,国内暂未出台网络订餐服务管理办法,造成监管能力偏弱。同时,消费维权投诉电话分别有网络食品投诉电话和网络商品投诉电话,两个政府部门需要各自与网络订餐平台对接,对接机制不统一导致效率降低,不利于消费者维权。
建议:
出台网络订餐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为了确保网络订餐食品安全,赵皖平呼吁,督促网络订餐第三方交易平台,做好入网餐饮单位的数量调查摸底和资格审查;做好与实体店的现场核实比对工作,把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推进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的常态化监管。
赵皖平建议,加强网络订餐平台信息共享,建立监管信息和订餐平台信息互联互通机制,鼓励第三方平台采集和应用政府监管数据,使消费者能够在订餐的同时,更为便捷地了解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情况。
“借鉴上海等地的管理规章,尽快出台《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赵皖平表示,推动立法,建立入网餐饮单位信用评价体系,监督入网餐饮单位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规定,能够有效保障消费者权益。
延伸:
发挥消费者群体的社会监督作用
消费者是食品安全最敏锐的察觉者和最切身的体验者。但在市场经济下,消费者也是促进生产商提高食品安全性的重要推手。
赵皖平认为,保障食品安全,既要靠企业的诚信自律和政府监管,也要充分发挥消费者这个最庞大的社会群体的监督作用,以作为政府部门监管的重要补充。
针对网络订餐主要消费群体,赵皖平建议要进行重点宣传,提高消费者“互联网+”新模式的食品安全意识、网络订餐风险防控意识、消费维权意识,强化自我保护意识,加强与媒体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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