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月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日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的法律标准,统一执法尺度。
意见共7个部分、条。其中明确规定,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诈骗公私财物价值元以上、3万元以上、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两年内多次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未经处理,诈骗数额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意见提出,电信网络诈骗数额达到相应标准之后,具有造成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项情形之一的,即可酌重处罚。
意见对电信网络诈骗引发、诱发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等上下游关联犯罪一并做出了规定,实现对此类犯罪的全链条打击。其中,意见列举了帮助转取款、提供银行卡等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八种主要行为方式,并明确规定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而实施这八种行为的,以诈骗共同犯罪论处。
新闻推荐
10月10日,救援人员救出一名小女孩。新华社发(余根铃摄)新华社温州10月10日电(记者陈晓波王俊禄)记者从浙江温州市鹿城区政府获悉,截至10日19时,鹿城区双屿街道中央涂村民房倒塌现场共搜救出2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