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车出行快捷又方便,已经成为很大一部分市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民事赔偿纠纷也大幅增加。近日,肥东经开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因电动车超速引起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9月5日晚上7点左右,高强(化名)骑电动车将骑自行车的老人李海(化名)撞倒,导致其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受伤,随后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李海出院之后,多次电话联系高强,要求赔偿剩余医药费及护理费、营养费等费用,但双方在赔偿金额上存在较大差距,各执己见,产生纠纷。司法所工作人员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在调查事实的基础上,运用相关法律法规中的规定,依据交通事故认定书,高强承担全部责任,一次性赔偿李海各项费用共计元,并当场兑现。至此,一场交通事故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甘霖 本刊记者 王凤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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