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人有大爱,养犬之风日盛,渐成城市一大风景。
早些年养犬,不见于城市,多见于乡村。那时的犬大而威猛,不像今人之犬矮小温顺。乡人养犬,多用于看家护院。夜半闻犬吠,疑有毛贼至。一个大的村庄,一犬吠,而众犬齐吠,其气势足可以使毛贼魂飞魄散,夺路而逃。小时候,串村子,最怕的不是好斗伙伴,而是他家门前黑狗。不知会从哪个旮旯里窜出,迎面扑来,你越跑,它越急追,往往有同伴的腿被咬上一口。这时,女主人赶忙出来,制止住狗,把受伤的小家伙领到家里,用淘米水清洗伤口,再煮四个糖水蛋。伙伴们又欢笑着到处疯玩了。经此一役,我们往往就有了经验,再走这家村庄,一手拿个棍子,一手捏块石头。狗见状,只在棍子距离之外,狂叫扑腾,作势欲扑,却又不敢近身。
几年前,女儿滋生起养宠物犬的念头。妻子有过敏症,最怕小动物近身,极力反对,但挡不住爱女心切。一家人反复商量,最后还是同意,并作了分工:由我负责将来小狗的外勤,女儿勇敢承担小狗内务,妻子只负责小狗的饮食。但养什么狗好呢?女儿上网搜索比较,最后选择泰迪品种。泰迪不掉毛、活波皮实,好养又不作邋遢,这些颇符合妻子心意。于是,我只好委托养犬朋友,不远千里从上海买回一条出生不足一月的棕黄色泰迪。记得我从朋友的家中接过刚刚托运到的泰迪时,它只有我的手掌那么长。我将它托在掌上,它眨着一双灵动的大眼望着我,嗅我身上气味,添我翘起的手指。那种感觉就是一种新生命在与你相依相切,既惊奇又惊喜。女儿抱在怀里,它援衣而上,添女儿鼻脸,百般娇媚,喜得女儿一刻也舍不得放下。我们将她取名小帅,从此,为小帅寻宠物店,买狗粮,打疫苗,扫狗粪,成了我常修的功课。小帅在一家人精心呵护下,茁壮成长,客厅里、房间中跑前跑后,毫不客气地成为家庭最活跃的一员。家里每一样事,没有它不关心的:折衣服,要与衣袖玩;扫地,要与笤帚玩;剥桔子,要抢你的桔瓣。女儿从外面回来,它听见开门声,立即从狗窝中窜出,欢叫着迎接;并且,后腿站立,两条前腿紧紧抱住女儿的一条腿,表示友好和亲热。女儿坐在沙发上看手机,它就静静地躺在地板上,头则枕在女儿的脚背上,驱之不去。
随着狗的长大,养狗的烦恼也逐渐增多。开门进屋,常闻一股尿臊味,如丝如缕,挥之不去。细细观察,原来皆是小帅所为。更为可恼的是,明明已带它到厕所解了大便,但是窗帘布后,阳台拐角旮旯,常常发现它的不洁之物,且颇有时日了。妻子颇多怨言,看来只有让它另觅新居了。思虑再三,经女儿同意,决定将小帅的狗窝从客厅迁移到楼上的外阳台。我家是复式楼,楼上外阳台有十几个平米,有个杂物间,小帅之窝就安放在这杂物间内。小帅初来乍到,甚是不悦,猛抓后门,大声叫喊,以示抗议。不久,它就发现,在这阳台也有无穷乐趣。妻子在阳台花盆里种的花,小帅亦爱之。用前爪挠花,逗花,最后使出绝招,用嘴撕咬。花悉数咬光,又看上叶子,后来花盆里只剩下光秃秃的枝干,迎风孤立,惨不忍睹。夏天,后阳台的南瓜苗沿栏杆牵藤开花,一排绿荫挡风遮阳,使一方天地生机勃勃。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小帅又又惦记起这一片南瓜藤。最后,这阳台就成了它的私人领地,凡其不乐意见的,一个不剩的全部消灭,而它吃饭、睡觉,阔步昂首其间,自在逍遥。我隔三差五收拾不洁之物,将阳台冲洗一遍。小帅远远看着,等我收拾好了,开门要走时,终于忍不住紧抱我的一条大腿,要与我玩耍。
不久,女儿也上班了。一家人匆匆出门,匆匆回家,有时忘记给小帅喂食,它也就只好饱一顿饿一餐度日。更有甚者,遇上忙碌的时候,竟有几个星期抽不出时间领它到宠物店洗澡。小帅浑身上下脏不拉几,落魄潦倒,俨然一只流浪狗。由于长时间得不到照顾和宠爱,小帅开始变得沉默寡言,我担心狗会生病。妻子就迫不及待地主张将狗送人,女儿虽有点不舍,可也变得无能为力了。一日朋友聚会,闻听朋友爱犬走失,想再养一条而一时不得。我就顺了个人情,将小帅送与他了。好在我深知朋友不但有爱心,而且有闲情,小帅在他家不会再孤单失落了。
始养之,终送之,让我反思自己的行为。过去农村养犬,顺其自然,多得其用;今人养犬,精细周到,反受其累。读晚清笔记,清末人有玩鸟、斗蟋蟀之好,所谓“听其鸣,可以忘倦;观其斗,可以怡情”,为求一鸟或一蟋蟀,不惜重金,待之如同己出,爱之胜过自己。今见,公园里,幽径上,绿化带中各种名犬娇媚百态、争奇斗艳。晚上散步,错身而过的,除了疾步健身的城里人,还有尾随而行的爱犬。那种人犬相随,童欢妇笑,又俨然一道太平盛景。但愿人们好此风而能量力,为何?此物可怡情,亦恐成为生活之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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