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汪丽敏 王响宁记者 张敬波)经过个月的缜密侦查,泾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近日成功侦破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宋某新特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挪用资金案,并顺利移送当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去年9月日,泾县公安局依法对宋某新涉嫌挪用资金案立案侦查。今年4月2日,潜逃在外的犯罪嫌疑人宋某新在浙江建德被泾县警方抓获。调查过程中,警方发现宋某新还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遂补充侦查。现已查明,宋某新在担任安徽泾县博融置业有限公司、泾县皖南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期间,采取收入不入账、以公司开发房产抵付个人债务等手段,共挪用两家公司资金1.亿余元,以公司资金周转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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