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记者刘玉凡通讯员李国颂报道
本报11月13日讯12日晚7时许,同三高速交警大队四中队民警在胶州收费站站口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黑色轿车故意躲避,当要求驾驶员出示证件时,他不停拨打手机,民警同时发现他脸色通红,身上还有一股酒气,有酒驾嫌疑。
经过酒精检测,该男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6mg/100ml,已达到酒驾标准。经过调查,男子承认无证驾驶的违法事实。原来,驾驶员刘某的驾驶证因多次违法超分已经被系统注销。当天中午,刘某和亲戚聚会小酌了几杯,返回时存有侥幸心理而酒后驾车上高速。刘某酒后无证驾驶,民警依法对其罚款2000元并处15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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