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体验远光灯一分钟11月1日晚上,深圳市交警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严查远光灯”的行动,并在其微博官方账号@深圳交警进行直播。该视频直播时长98分钟,视频显示,深圳交警对数名在明亮的城市路面开远光灯的司机进行了处罚。首先,司机下车后坐上一个“绿椅子”体验远光灯一分钟,随后,交警向司机普及正确使用远光灯的知识,并对该司机处以300元罚款,记1分。负责直播的交警称:“自己种的果自己食。”
记者发现,多数网友力挺交警的做法,认为这样的换位体验具有较强的教育意义。也有网友认为,这样的举措有些失当,虽然乱用远光灯是错误的,但是要求司机看一分钟,可能会对视力产生危害,交警还是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11月2日上午,记者联系了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于争议,交警支队的马姓警官称,这个行动主要以体验为主,并非强制,主要目的希望司机感受到乱开远光灯的危害。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往往不会要求司机看足1分钟。
马姓警官表示,深圳交警在远光灯查处行动中采取“两看两考一处罚”的查处模式,严查乱用远光灯违法。“两看”指让违法者现场适度体验自己车及其他车远光灯照射,感受乱开远光灯的危害;“两考”指民警现场考司机何为远光灯,如何正确使用远光灯等问题;处罚标准则是根据《深圳市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相关规定,违法使用远光灯的,处300元罚款。同时,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记1分。
马警官表示,深圳市内道路夜间照明情况良好,原则上全市范围内,车辆不能使用远光灯,除个别无照明或照明条件不足的道路以外。希望各位车主在驾车时注意正确使用车辆灯光,共同营造安全、良好的夜间通行秩序。
【延伸】
夜间行车,哪种交通违法最令人厌恶?
乱“秀”远光灯最惹人嫌
夜间开车上路,哪种交通违法行为最令人厌恶?
这是个开放性问题,原本就没有标准答案。不过,记者近日在社交网络上做了一个小调查,在收到的43条有效回复中,有33条回复都指向了同一类违法行为——滥用远光灯。可见,交通参与者对于司机在夜间滥用远光灯的反感已经达成了共识。
关于滥用远光灯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不少人都有体会:一束强光直射在脸上,瞬间亮瞎双眼,无法看清前方路况。也有不少人对记者表示,单就杭州目前的夜间道路照明条件来说,开远光灯毫无必要。
滥用远光灯危害有多大?致命光束,光速致命
小郭是杭州一家公司的普通职员,平时,他的通勤工具是一辆电动车。
今年3月初,小郭倒了大霉——骑车时摔了个大跟头,脚崴了不说,脸上还擦破了皮,差点破相。
“都怪那辆开远光灯的轿车!”小郭很是恼火。
小郭家住始版桥,公司则在凤起路,始版桥直街是他往返家与公司的必经之路。这几个月,始版桥直街正在进行路面改造,地面有些坑洼,摔跤那天,小郭正下班骑行在始版桥直街上,往家里赶。
当时,一辆轿车从前方三岔路口转弯驶入始版桥直街,车头的远光灯正对着对向而来的小郭。
“我的眼睛被远光灯照到,当时就看不清路面了。”小郭说,他当时赶紧捏闸减速,生怕撞到什么东西。
电动车还在前进,远光灯的炫目效果还没过去,突然,小郭隐约看见前方地面上有一团白色的物体。他下意识地向右转向避让,结果,电动车前轮卡进了地面的一个坑里。小郭顿时失去平衡,右脚赶紧垫地,没想到车身倒下时,重重压在了右脚踝上。脚一扭,小郭往旁边倒去,右脸颊撞上了路边的围墙,擦破了皮。
而那辆开着远光灯的轿车却扬长而去。小郭细看地面,那个白色的物体只是一个塑料袋……
其实,关于滥用远光灯的话题,网络上一直都有网友在声讨。无论是行人、骑车人或者机动车驾驶员,都对滥用远光灯的行为有所抱怨。
同时,记者查询发现,因滥用远光灯引发的交通事故也不鲜见,有的甚至导致了人员伤亡。
也就是说,每个交通参与者,都可能成为滥用远光灯违法行为的受害者。
为何要违法使用远光灯?4种不是理由的理由
今年以来,杭州交警在倡导文明出行的同时,也着手对市区内滥用远光灯的交通违法行为展开整治。比如,在西湖风景名胜区及周边道路,景区交警大队每天都会查处数起违法使用远光灯的行为。
岳坟中队郦副中队长说:“按辖区道路的照明条件来说,使用近光灯足以看清道路情况了。一旦此类违法行为被现场查处,我们会对驾驶员进行50元的罚款。”
记者梳理了近几个月的相关违法案例,发现驾驶员违法使用远光灯的原因,主要有以下4种:
其一,驾驶员根本不知道仪表盘上远光灯的标识,对远光灯毫无概念;
其二,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开启远光灯,示意对向车辆关闭远光灯,但会车之后,自己却忘记关闭远光灯;
其三,驾驶员上路前就开着远光灯,一直没有切换;
其四,少数驾驶员坚称自己看不清道路,必须开远光灯。
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在夜间道路照明条件良好的路段开启远光灯行驶,都是不被允许的。
因此,为了自己与他人的安全,也为共建道路交通的文明秩序,各位驾驶员上路时,千万管好自己车辆的灯光,主动消除这一夜间行车的不安全因素。毕竟,规范的灯光操作也包含在驾驶证考试科目中,如果连这么基础的驾驶要求都达不到,似乎不太够资格开车上路哦。(据新华网《杭州日报》)
【相关新闻】
乱开远光灯,半月内导致三起事故
从去年11月18日起,山东历城辖区发生3起交通事故,2人身亡,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都是在会车时乱开远光灯。
去年11月18日18时40分左右,历城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在省道102线郭店镇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老太太过马路时被一辆车撞倒,紧接着又被另一辆轿车刮擦碾压。随后一辆晋B牌照小面包车的驾驶员,因对向大货车远光灯照射,视线不清,撞向侧翻三轮车,踩刹车时已经来不及了。
去年11月26日晚,在历城区郭店镇卫生院附近,两名行人被一辆奔驰轿车撞倒,其中一人伤重死亡。肇事女司机称由于会车时对面车辆的远光灯影响自己视线,没发现路上的行人才导致事故发生。
去年12月3日晚,在山大北路实验小学附近,一辆白色轿车在夜间超车过程中,由于对方来车使用远光灯,一时视线出现炫目,撞上了隔离护栏。(据《山东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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