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右江区讯
右江区一男子一时见财起意,遂“顺走”他人财物,后经民警劝解,才意识到其行为已然触犯了国家法律。虽然该男子及时归还赃物并获得失主的谅解,但其行为仍难逃法律的处罚。近日,右江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张某罚金3000元。
2015年12月7日,张某驾驶大货车从百色高速公路口出发开往贵州。凌晨5时许,张某进入服务区稍作休息,此时他看到服务区商店的柜台放着一台正在充电的手机,在观察到四下无人之后,张某财迷心窍,将该手机和充电器一并盗走。
案发后,公安民警通过商店内的监控发现了张某的盗窃行为,并动员张某投案自首。在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犯罪后,张某于2016年5月12日带着涉案的手机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鉴定,被盗的手机价值1758元。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潘
溪
黄建涛
新闻推荐
何洁近日,陆续有娱乐八卦博主爆料,称何洁和赫子铭已经离婚,月日凌晨,何洁发微博:“沉默,因为不想成为小丑的同谋;隐忍,是对生活最大的尊重;奔波,因为母爱赋予我能量;不恼,我比想象中更加坚强。”随后,何洁经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