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正州
五年前,浙江省绍兴市下辖的嵊州市三江街道合新社区因多个项目的建设,以宅基地安置的形式,将三个村整村拆迁安置到现在的位置。按照政府要求的统一标准,村民自建安置房,三个村庄合并为合新村。但今年8月,合新社区的村民突然接到通知,称合新村已被列入城中村改造区域,要求村民必须在11月底前腾空刚建好的新居。
(11月14日央广网)
当初,三个村的村民被政府统一安置到现在的位置;如今,出于嵊新区域协同发展的需要,这个新建的村却面临拆迁。这一届政府要推翻上一届政府的规划,可谓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合新村600多户村民当初响应号召,为建设新居付出大量心血,眼看着一座新村已拔地而起,一纸令下,要再次拆迁,村民们岂能想得通?
政策朝令夕改,苦果最终却要百姓来品尝,这种局面,绝非规划部门负责人一句“五年前的眼光和现在的眼光完全不一样”能说过去。虽然现在村民的新居拆迁后,可以拿到几百万元的补偿,但这绝不是钱的问题。百姓就图个安居乐业,过个安生日子,谁能经得起这种拆了建、建了拆的折腾?倒是有必要问问当地政府,如此颠三倒四地更改建设规划,其合理、合法性究竟何在?《城乡规划法》规定,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20年。城市总体规划还应当对城市更长远的发展作出预测性安排。以此审视嵊州市对合新村进行的城中村改造,其合法性是经不起追问的。建设规划的朝令夕改,折射出一些地方长官意志凌驾于法律法规之上的扭曲生态,对这种罔顾民众利益的权力任性,必须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严肃问责。
建设规划缺乏科学性和前瞻性,被一些官员视同儿戏,通常都会冠之以一个冠冕堂皇的“发展理念”,来说明规划更改的无比正确。只是,出台任何规划,都不得逾越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契合民众利益的底线。对这种乱改规划的行为,不能再听之任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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