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沈广睿)11月1日,高交大队交管科在西宝高速三桥缉查布控点查处了一起酒驾案件,有力震慑了此类违法行为。
当日13时58分,民警在检查时,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陕AZ112T号小型越野车驶来,接到缉查布控自动报警,民警立即上前示意该车停车接受检查。
经查,该车驾驶人刘某,持C1驾证,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思阳镇人。该车检验有效期至2016年8月,交强险有效期至2016年10月31日。据驾驶人刘某称,他是咸阳一家建筑公司员工,知道车辆检验逾期了,所以今天急匆匆地从兴平赶往西安去检验车辆,并表示愿意接受处罚。刘某在接受查问过程中,神色慌张,而且浑身散发一股浓重酒气。民警立即将该车驾驶人刘某予以控制,并暂扣其车辆。经查,驾驶人刘某已构成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刘某酒后驾驶作出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车辆逾期未检验,罚款200,记3分的严厉处罚。(B)(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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