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吃旺旺
运气会旺哦”,这是一句广告词。广西南宁的谢先生,因为吃了多天的旺旺雪饼,运气却没有变旺,一怒之下写了一封举报信向执法部门举报,称旺旺宣传已构成欺诈,并要求其赔偿500元。举报信在网上传开,他的电话号码,QQ邮箱、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都没有打马赛克,不胜其扰的他只能选择停机。(据《中国青年报》)
吃了旺旺雪饼,结果运气没有变旺,消费者于是觉得这是广告欺骗。此种认知是否成立?应该说这是一个见仁见智的话题。有人会把这当作一个笑话,因为从来没有人对“天天吃旺旺 运气会旺哦”的广告语当真;也有人会引用《广告法》中的相应条款,称广告使用引用语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吃了旺旺雪饼运气没有变旺,就是广告宣传失实。对此争论或许没有结果。但无论如何,这都是一次郑重的公民举报,然而,如此一封举报信竟然被全文披露到了网上。
按照今年3月开始实施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举报人的信息要严格保密,从法律角度绝对不允许泄露。那么,谢先生的举报信为何出现在了微信群里,并且落款处姓名、电话等信息一览无余?9月27日,谢先生收到了南宁市江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的《不予受理消费者投诉告知书》,这意味着他的举报信已经寄至该局,并且被拆开阅读。那么不管江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着怎样的说辞,都难逃泄露该封举报信的嫌疑。
如果抹去“举报旺旺雪饼”新闻上的喧嚣,这俨然是又一起对举报人保护乏力的案例。按照专家的说法,实名举报者至少应该拥有三重保护:举报信息保密、举报人安全保障与举报人紧急安全保护。如此,举报才能成为被激励的事情,举报者的权利才算被保全。虽然现在尚不能确定,谢先生举报旺旺雪饼广告语的信件,是在哪一个环节被泄露。但正如我们所看到的,谢先生的举报内容是以一种近乎“裸奔”的形式被公布,如此结局实在太糟糕。
或许有人会表示,“举报吃了旺旺雪饼运气没变旺”,它本身就是一种无聊的举动,即便举报被公开,亦无需较真。这种观点看起来颇有道理,实际上却似是而非。因为从本质而论,只要是公民采取合法的手段向职能部门进行实名申诉,不管申诉内容如何,它都构成了法律意义上的举报,举报者因此而享受的被保护权利,并没有什么两样。只要是实名举报,“不完美的举报”也有免予被公开的权利,这是法律天然赋予举报者的权利,它不受具体情形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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