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正州
9月20日,四川资阳市安岳县白塔寺乡增花村一位村民反映,村民到村里办事,村干部均会暗示请吃饭或者送红包。该村一位小组长直言,办事请村上、乡上“领导”吃饭已成为该村的“风俗”。村里63岁的孤寡老人钟广福,为了申请计划生育家庭特别补助,花了600多元请村、乡干部吃饭、买烟。
(10月13日中国新闻网)
不知当地村、乡干部得知请他们吃饭的600元钱,是钟广福老人编背篓3个月的收入积攒下来的,心里会是什么滋味?这些干部大概不会感到丝毫的不安,因为村民办事请领导吃饭,是该村的“风俗”。当这样的“风俗”被视作理所当然,村民长期为此而忍气吞声,干部肆无忌惮地满足口腹之欲,也就心安理得了。
不难体察,正是村干部假公济私,滥用权力,以吃拿卡要为能事而习以为常,才形成了办事需吃请的恶劣“风俗”。照理,无论是帮助村民办理计生家庭特别补助,还是给二孩交罚款上户口、建房批地基等,无不关乎村民的切身利益,作为村民利益的代理者,乡、村干部心无杂念地为村民办好这些实事,本乃职责所系,但“官念”扭曲了,将权力当作吃拿卡要的资本,让不吃请不办事的潜规则在村里流行开来,既损害村民利益,更败坏着乡村基层生态。
在持续深入反四风的背景下,村干部的作风如何,不应被忽视而失于监管。就其实质而言,像该村村干部这样将不吃请不办事当作“风俗”,无异于一股逆流而动的歪风,必须坚决猛刹;应当明确,村干部挟迫村民吃请的做派,绝非无关痛痒的小节,就其伤透民心、败坏风气的消极影响看,就是无所忌惮的腐败,断不可放任自流。因此,为正风肃纪,有关部门必须改变对村干部的监管失之宽松的状况,将其纳入严格监管的视线内,为其规范行使权力划定法治红线。
村民办事须请乡、村干部吃饭竟成“风俗”,作风建设在乡村基层治理上的这块短板,急需补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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