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是武侠小说大家,一个是幻想文学代表作家,二人创作风格差别甚大,却因为“乔峰、郭靖、令狐冲”等大侠的名字引起官司,金庸认为江南早年作品《此间的少年》涉嫌侵权起诉索赔。10月23日,江南通过实名微博回应,大体意思是如果涉嫌侵权,纯属无心之过,相信法律的公正判决,并深表自责。
金庸起诉索赔500万
10月11日,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公告,在网上引起关注热点,作家金庸(原名查良镛)将内地幻想文学代表人物、畅销书作家江南(原名杨治,安徽舒城籍)告上法庭,起诉江南及北京联合出版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精典博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广州购书中心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要求“立即停止侵犯原告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停止复制、发行小说《此间的少年》,封存、销毁库存图书。”并公开道歉,共同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500万元。
金庸多年前曾谈到:“文学一定要原创……在香港用我小说人物的名字是要付钱的。”并列举了周星驰在电影《功夫》中,用他塑造的杨过、小龙女等人物名字,每用一次要付1万元钱。
而金庸起诉江南的原因,正是江南早年作品《此间的少年》中,用了乔峰、郭靖、令狐冲等金庸笔下人物的名字,尽管小说的故事情节、风格、叙事方式等截然不同。
《此间》依然卖的很火
《此间的少年》(简称《此间》)是江南的第一部作品,用武侠人物的视角记录着自己的青春。该书最初创作于网络,主要讲述了在汴京大学,乔峰、郭靖、令狐冲等大侠们的校园故事。很多读者认为《此间》是江南最好的作品之一,因为在这本书中,他们看到了自己的青春。 2002年,该书出版,后又再版三次,影响极大。
记者上网发现,《此间》在亚马逊中国、京东商城、当当网等网上商城仍然有售,甚至有将《此间》拍成电影的消息。
喜欢《此间》的读者都知道,《此间》是一篇同人文,该书是借用金庸小说中的人物名,讲述了一个熟悉的大学生活的故事。书中的人物也不再是金庸小说中耳熟能详的江湖英雄和侠女,他们更贴近于曾经出现在我们身边的少年朋友们。
江南发声明言辞恳切
“当时觉得这是个校园小说,并不是武侠。也咨询过律师的意见,律师说没事才能出版的。 ”江南坦言,得知被金庸起诉侵权的消息后,有点“摸不着头脑,有点懵”。据了解,这起案件将于明年2月16日开庭。
江南通过实名微博,于今年10月23日作了“关于金庸先生诉《此间的少年》案件的声明”,“声明”中称,自己是金庸的忠实读者,《此间》的人物姓名“确实基本都是来自于金庸先生的系列武侠作品。”自己并未有侵权的想法……与自己喜爱的作者首度交流,却是在司法层面,“情绪非常复杂”。“无论法律层面的结果如何,我都非常非常地抱歉于我22岁那年的孟浪和唐突,因此这些事情给金庸先生造成的困扰令我非常地自责。”“声明”之外,江南还特别解释说:“少债老偿,天经地义。律师怎么应诉,法庭怎么判,我就怎么办。最后说两句,《此间的少年》两有两无:有仿照金庸先生书中人名;有出版收钱;没有套用故事,就是个校园小说;没有隐藏行迹,十五年来一直如此。委实说也不是致敬,小透明时代写的,就是为好玩。晚安,给前辈和大家添麻烦了。”
荀超 方荣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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