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10月1日起,一批新规将正式实施,很多将会影响你我的生活。
微博朋友圈也能成为刑案证据
为规范电子数据的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提高刑事案件办理质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三部门日前联合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10月1日起施行。
驾考新规将实施先学车后付费
10月1日起,驾考将施行“先培训后付费”模式。在学员科目一考试合格前不交任何费用,学员科目一考试合格,并通过报名平台成功报名后,再选择班别并缴费。
奶粉禁用进口奶源等模糊信息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提出,声称生乳、原料乳粉等原料来源的,应当如实标明具体来源地或者来源国。
公务员考试作弊将永不录用
《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报考者如果有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等特别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永远不允许进入公务员队伍。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本月修订实施
新版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将于10月1日实施,原2010版《通则》不再执行。据了解,在新的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修订出台前,现有的各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继续有效。
非刑事司法赔偿解释首次引入精神损害赔偿
最高法近日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完善了国家赔偿法精神损害的适用范围。
电信诈骗犯10月底前投案将从轻处罚
电信诈骗犯10月底前投案将从轻处罚,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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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京华时报》11月7日报道吉林省四平的4名幼儿园教师日前因针刺幼儿等构成虐待被监护人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到二年十个月。这是刑法修正案(九)将虐待被监护人罪列入其中后的首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