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群众举报湖南道县一城市防洪堤疑似“豆腐渣”工程。记者实地调查发现,道县潇水河畔一段近800米的“滨河路二段防洪堤”建成6年来发生5次垮塌,部分建造石料类似于“风化石”,用手就能捏成碎渣。
防洪堤6年垮5次,多次整改被指“走过场”
道县地处湘江上游,境内两大水系潇水河和濂溪河穿城而过,时常受到洪水侵袭。今年汛期,因为持续强降雨,道县县城一度发生严重内涝,多栋居民楼被洪水围困。
道县滨河路二段防洪堤总长近800米,位于潇水河畔,与闹市相隔不远。近日,记者在现场看到,防洪堤有3处垮塌,最长一处近百米。大量石料、土方和护堤栏杆滚落江边,岸上拉起了警戒线,设有“塌方危险、禁止靠近”的提示牌。
一位垮塌处附近以船为家的渔民说,最近一次垮塌发生在5月初的一个深夜,掀起的大浪将小渔船冲到了岸上。有一户渔民原本住在垮塌处下方水面,幸亏提前转移了,不然会有生命危险。
综合附近居民和道县水利部门的说法,滨河路二段防洪堤主体工程自2010年完工以来总共发生5次垮塌,其中今年5月就接连发生两次。有的堤段经修复后,再度发生垮塌事故。
根据记者拿到的有关文件,这一防洪堤于2008年动工建设,由县财政出资,当时要求工程质量为“优”。
早在2011年,道县老百姓就开始在网上反映“防洪大堤垮塌”的问题。当时,道县县委办回复称,将组织相关部门马上对防洪堤进行一次全面仔细认真的排查,拿出隐患整改方案,对存在的隐患一次性整改到位,“确保今后不再发生质量问题,不发生垮塌事故”。
然而,承诺并未“兑现”,防洪堤此后多次垮塌。住在防洪堤周边的居民说,防洪堤本应是“百年大计”,结果一再垮塌,整改重建又“走过场”,一到下雨天,大家“谈堤色变”,不敢来河边。
部分石料手捏成渣,不少石头间完全看不到砂浆
记者调查发现,道县滨河路二段防洪堤多次垮塌,工程质量令人质疑。
首先是石料质量。防洪堤边上原来有一座数十米高的石山,建造大堤主要是就地取材,石山如今被夷为平地。一位参与开山取石的当地人向记者举报称,其中大约20%的石料类似于“风化石”,每吨比市场价格要低20元。
举报人在现场向记者指认,类似“风化石”的石料在大堤外立面和垮塌处横断面随处可以看到。记者随机统计发现,在一个面积约20平方米的大堤外立面,就有12块这样的石头。这些石料大部分用木棍一戳就碎,有的直接用手可以抠下来一大块。用手或搓或捏,有的石块便成为碎渣。
此后,记者又与滨河路二段建设工程指挥部多位负责人来到现场。他们坦言,这种石头是“炭质页岩”,硬度不够,存在质量隐患,容易影响石头间粘连,导致整体结构不稳,确实不应该进入大堤建造环节。
其次是施工过程。工程指挥部负责人称,按照设计要求,大堤要采取“满浆满缝”的砌墙方式,即砌好一层石头,铺一层砂浆。在垮塌断口处,不少石头间完全看不到砂浆。多名负责人在现场表示,并非所有堤段都做到了“满浆满缝”,存在偷工减料行为。
参与防洪堤施工的一位包工头透露,砂浆中水泥沙子的比例应该达到1比3,但实际只有1比5。此外,防洪堤靠近外面的部分是“满浆满缝”,而其他部位则是采用“干浆”砌法。
2011年,道县县委办的一份材料中也指出,造成垮塌的原因,一是施工质量,从现场情况看,个别地方砂浆混凝土施工未达到质量要求;二是填土过快,未完全达到碾压要求,土体较松软,空隙率较大。
在现场,当地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除了工程质量问题,大堤附近地下排污管建设多次爆破、排水不畅等因素,也是大堤垮塌的原因。
“不下雨时就谁都不管”未提供质检和监理报告
据了解,这段防洪堤是道县滨河路二段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配套工程,整个项目占地约180亩,其中商业、住宅开发用地为110亩,开发商为永州兴龙置业有限公司,防洪堤计划投资约800万元。
根据道县政府与兴龙置业公司的协议,开发商除了房产开发,还需承担滨河路二段道路、风光带、防洪堤及护栏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道县政府根据工程进度,将土地成交价款分期返还给开发商。
记者拿到工程指挥部一份2008年的会议纪要,其中写明,防洪堤建设单位为道县人民政府,责任单位为道县水利局,承建单位为永州兴龙置业有限公司。同年,兴龙置业公司将防洪堤工程转交由祁阳县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公司承建。
道县住建局副局长王先杰介绍说,工程指挥部专门成立了质量监管小组,并聘请了监理公司,对建筑材料、施工过程进行监管,对部分建筑材料抽样送检。
监管之下为何仍然出现偷工减料等质量问题?道县官方含糊其辞。此外,记者多次向道县有关部门索要,却没能见到当时的质检和监理报告。
工程指挥部一位负责人说,防洪堤建设过程中,监理单位和政府部门一旦发现问题就会制止,但很难做到全过程监督。政府部门多次就质量问题通知开发商整改,开发商都推托不予理睬。
记者了解到,原计划于2009年3月31日竣工防洪堤工程,实际完工时间为2010年9月。到目前为止,房地产及道路、风光带等开发建设进度远远慢于预期,防洪堤工程也尚未验收。
“防洪堤垮塌事故本来不应发生。”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道县基层干部表示,大堤一直存在安全隐患,遇到大雨天气还会受到重视,不下雨时就谁都不管,“问题被抛到九霄云外”。
湖南水利专家张志宏认为,城市防洪堤是公共基础设施,地方政府作为“业主”负有义不容辞的主体责任,应该对工程质量进行全过程监管。不能因为项目交由开发商建设,或者没有进行验收,就可以监管不到位。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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