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胥富春
近日,清华大学53岁教授遭遇电信诈骗1760万元的细节被披露:这位教授刚刚卖了一套房子,回到家就接到了诈骗电话,称他漏缴各种税款等等,千般恐吓威逼,然后一步步中计,最终1760万全部被骗走。在此过程中,骗子准确说出了网签合同的编号,以及交易中很细节的一些信息。
个人身份、交易信息是如何泄露出去的?目前已知的主要有经手人倒卖和网络黑客攻击窃取两大途径。在一起电信诈骗大案破获后,犯罪嫌疑人曾交待过他们的信息获取渠道:有人利用网络黑客技术,入侵一些安全措施差的政府部门网站,盗取其数据库后,以每条信息0.5元的价格卖给贩子,贩子又以每条1元的价格转卖给电信诈骗分子。不同的电信诈骗团伙之间,有时也互换、倒卖这类信息。
现在的许多报名表、花名册电子版、数据库都保存在网络上。买卖房屋所办的合同之所以称为“网签”,就是在网上签合同,纸质合同同步上网,目的是为方便产权联网核查。这位清华教授卖房信息是经手人泄露出去的,还是通过黑客技术被窃取的,目前还没有结论,但是信息泄露得这么快,诈骗速度这么快,还是有些出人意料。
记者有次帮一位亲戚到银行缴存购房款,柜面人员一看要转出的几十万元多为当天转入,便拒绝为其办理。理由是根据《反洗钱法》银行有制度:当天转入的大额资金最快次日才能转出。但同时又说,如果等不及就用网银自己转。
记者心想,这个制度很有道理,电信诈骗分子就是把收到的受害人的钱短时间内快速转往二级、三级若干张银行卡再取现,因为一张卡每天取现最多2万元,千万巨款,不转到成百上千张卡很难一下两下取出来。
同时记者又纳闷,这种不准转入现金当天转出的制度仅限于柜台,而在网银上则不受限制。应当说,来柜台办业务的大都光明正大,没有伪装,就是有问题也相对好追查,银行却不给办,而用网银转账银行却不限制。看来,这一制度只能给银行正常客户添麻烦,对骗子却是形同虚设。假如把这个制度倒过来,账户转入资金当天不得通过网银转出,确需转出时,必须持卡人携带身份证到柜台办理,岂不是更安全?
前日,记者开户的某银行电话通知,他们搞什么周年纪念,发个纪念品让去领。领上后,一工作人员说,领这个还需要登记手机验证码,而现在网络不合适,等会儿正常了再验证,到时电话上说过来。多个网络平台都明确警示:他们的工作人员不会以任何形式索要用户密码、验证码,而这个银行网点发个小小纪念品,竟然要通过这种方式登记、验证,明显的混淆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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