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晚报讯(记者许沛洁)以投资装饰公司、投资黄金为名,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兰州鑫汇丰投资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42.46万元。安宁区法院一审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该公司法人代表张某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20万元。宣判后,张某某提起上诉。9月6日,兰州中院公布该案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经查,2014年7月6日,河南宜阳男子张某某在兰州市安宁区枣林路注册成立兰州鑫汇丰投资有限公司,并任公司法人代表。该公司自成立至案发,向枣林路附近群众发放传单招揽客户,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陆续与50余名群众签订投资协议,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计342.46万元。截至案发,张某某退还被害人本金及利息共计44.8133万元。
新闻推荐
据新华社电台湾桃园地检署10日公布大陆旅行团严重车祸侦查结果,台籍司机苏明成酒后驾车、泼洒汽油、放火自杀,并烧死车内其他乘客和导游。因苏明成已死亡,所涉酒后驾车、放火、杀人等罪嫌,不起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