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晚,一男子因驾驶电动车不慎摔伤。后经执勤交警及时救助,安全将其送至家中。
当晚22时左右,市交警一大队民警在汴河路与西昌路交叉路口开展夜查行动时,忽然听到一声沉闷的撞击声,民警顺着声音的方向寻找,发现一名电动车驾驶人躺在机动车道内,一身酒气。民警立即将驾驶人带至路边安全区域。经了解,该男子当晚和朋友在一起吃饭,期间喝了不少酒。晚饭结束后,他知道酒后不能开车,便将自己的车辆停在饭店内的停车场,借朋友的电动车回家,不料在途中摔倒了。
随后,民警帮助其联系了家人,同时告诫驾驶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规定,醉酒后驾驶非机动车也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且驾驶人驾驶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也是一种交通违法行为。
(孙同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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