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新京报》9月29日报道 9月14日晚8时许,贵州省威宁县环城路一民警在与人争执时持枪射击,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昨天下午,威宁县公安局林姓负责人回应称,案发后各级机关高度重视,相关部门第一时间介入调查,“案件是上级机关在牵头办理。 ”
死者弟弟李华 (化名)告诉记者,事发时自己身在现场。
李华称,9月14日晚7点多,他与姐夫二人分驾两辆汽车在威宁县六桥街道环城路遭遇堵车。 “姐姐李燕与姐夫唐英国在一辆车上,我的车与管某某的车后方。 ”李华说,自己与管某某在缓慢行车时交替超车,后管某某与另一名随行男子下车找他理论,双方发生口角。李燕与唐英国见状也下车与对方理论。
李华提供的一段现场视频显示,李燕举着手机疑似在拍摄,后双方发生拉扯。
“十几秒后,他开枪了。 ”李华回忆,管某某喊“老子开枪打死你们! ”话音未落,管某某右手拔出黑色小手枪,左手扶着,朝李燕开出第一枪,“一瞬间的工夫又朝唐英国开了第二枪。 ”李华说,两人应声倒地,自己下意识转身逃跑,听到身后陆续传来5声枪响。
枪声停止后,李华折回案发现场,管某某已经逃跑。 “我马上将姐姐、姐夫二人送到医院,经诊断,姐姐李燕腰部中了一枪,医生当时就说‘不行了\’,后抢救无效身亡。姐夫唐英国左腿、右腿、腹部各中一枪,目前还在六盘水市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 ”
记者注意到,事发后威宁县人民政府在官方网站发布了一份通报,称9月14日晚,威宁县六桥街道环城路发生一起民警开枪致人伤亡事件,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涉事民警管某某已被刑事拘留,省市检察机关已第一时间介入侦查,有关案件侦查情况将向社会公布。
李华称,16日凌晨3点多,县领导以及公安局的人组织家属在县信访办公室座谈,让家属签一份“死亡赔偿协议书”。
记者在这份“协议书”上看到,“2016年9月14日在威宁自治县六桥街道环城路因车辆拥堵发生纠纷,导致受害人李燕死亡”“乙方向甲方支付李燕死亡的一次性赔偿款836000元”,共分两次支付,签订协议之日支付257198元,安葬完死者后再支付578802元,李燕所在街道办事处还打了一张借条。
协议第七条还规定,“协议签订后,甲方及其他亲近亲属不得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
记者发现,该协议首页甲乙双方身份信息为空,也未提及李燕死亡原因。但末页有“唐安林、史长花”的签名字样和手印。李华告诉记者,签名是自己母亲与姐夫父亲的,“会场上的政府人员说,不签就把我姐直接送去火化,老人家不得已才签了字。 ”李华称,签协议时并未有管某某家属在场,乙方的签名也是政府人员安排人签的。
16日上午,李华将李燕遗体接回姐夫老家,操办后事,准备在19日下葬。但在当天晚上,李华被县公安局领导叫去谈话,“他们希望当晚下葬”,谈话僵持到夜里三点多。
“16日夜里12点多,县里和镇里领导都来了,让几名穿着协警衣服的人把棺材抬上了山,下葬了。 ”李华大嫂蒋丹回忆,家属不允许跟上山。
昨天下午,对于家属“强行下葬死者、签赔偿协议”的说法,威宁县公安局林姓负责人并未给予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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