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小乔
据媒体报道,近日,连云港的李女士买了5只螃蟹,45元/斤。回家后,李女士从螃蟹腿上拆下的皮筋竟有半斤重。普通的皮筋相较于螃蟹的重量来说根本算不上什么,但部分商家打起了歪主意,选择一种非常粗、吸水性好的特制皮筋。梳理媒体报道可以发现,买蟹时遭遇商家短斤少两早已屡见不鲜,类似事件每年都会发生。
有消费者曾调侃:“我走过最长的路,就是商家的套路。 ”这么一看,商家的套路还真不少:卖两块钱的大葱,大葱根部带着的泥土就值八毛钱;卖一斤海虾,塑料袋里的水竟然重达三两多;一些摊贩用被淘汰的不合规格杆秤或在电子秤上做手脚,借机压秤;一些餐厅频推新菜,表面上价格不变,其实是暗涨的花招,因为新菜定价没有参照,分量可以缩水……让人愤慨的是,商家的借口还很冠冕堂皇:如果不这样做,怎能化解成本上涨的压力?或许这些耍小聪明的做法会给他们带来短期利润,但不规范的市场行为又怎能赢得消费者的心?
监管严一点,猫腻就少一点。短斤少两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面对被“潜规则”的螃蟹,如果相关部门能严格规定螃蟹捆绑物不得超过一定重量,且捆绑物不得有吸水性,或者要求商贩称完螃蟹后现场捆绑,就能有效解决短斤少两的问题,重塑市场公平。当然,要扭转不良风气,不能仅靠突击式的检查和整治,还要强化日常监管,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较真多一点,欺骗就少一点。缺斤少两、变相涨价屡屡发生,也和消费者自身维权意识不强有很大关系。当买东西时遭遇到缺斤少两的情况,只有很少人会返回索赔、要求补足,大多数人往往因为价格相差不大,懒得向商家讨要说法,自认倒霉不了了之;还有人担心为了几块钱的事和商家争吵,显得有些小气、影响心情。正是这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不仅让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助长了商家从消费者身上“揩油”的行为,也加大了主管部门的执法难度。事实上,多点“斤斤计较”的消费者不是坏事,如果遇到消费侵权时,大家都能较真儿,那么“消费陷阱”就不会一再上演。
营造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市场交易环境,需要商家“少点套路,多点真诚”,需要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完善服务,也需要消费者提高维权意识,多一点较真儿精神。又到了螃蟹上市季节,只有各方共同努力,遏制短斤少两现象,才能让消费者选购到称心如意的螃蟹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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