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临沂准女大学生徐玉玉遭遇以发放助学金为名实施的电信诈骗,准备交学费的9900元被骗后,伤心过度昏厥离世。18岁的花样年华突然凋谢令人扼腕,不法分子的恶劣行径令人愤怒。
记者调查发现,大学生群体近年来已成电信诈骗受害“重灾区”,要避免“徐玉玉式悲剧”再现,必须多管齐下,综合施策。
大学生群体成电信诈骗受害“重灾区”
在今年大学新生入学之际,山东地区大学新生遭遇电信诈骗并非孤例。临沂另一位女学生与徐玉玉同一天被骗走准备交学费的6800元。
翻开案卷,近年来各地大学生遭遇类似的电信诈骗案件屡见不鲜,高校学生成为新的受骗群体之一。
去年10月,长沙某高校大四学生小陈欲将一款网络游戏装备出售,登录某交易网站进行交易。不久,小陈就收到了来自“网站客服”的电话。对方在电话中称“游戏装备已被卖出,如提现需交足等额押金”。
沟通过程中,“客服”想方设法骗取了小陈信任,不断要求他开通“保障金服务”、支付“提现费用”。信以为真的小陈通过支付宝三次转账1万余元,之后拨打对方电话显示关机,才意识到上当受骗。
长沙市公安局内保支队调查发现,大学生是电信诈骗受害高发人群,极易遭受以网上兼职、低价网购、中奖通知、低价订票等名义实施的诈骗。
全国多地警方统计显示,大学生群体已成为电信诈骗受害“重灾区”。去年6月,北京市公安局对外通报,2015年前4个月,北京高校日均发生电信诈骗案件2.9起。
重庆渝北警方通过梳理辖区近3年电信诈骗案发现,20岁以下受害人占比12.85%,这个年龄段群体多以学生为主,容易受到虚假网络购物和游戏装备网站引诱。20-29岁占比43.73%,这个年龄段群体多以大学生和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为主,是网络购物的主力军,被骗手段以网络诈骗和电话诈骗居多。
不法分子为何频频盯上大学生?
一些办案者和教育工作者指出,个人信息泄露、容易受到诱惑、社会经验不足和防骗教育缺失,是大学生频频被不法分子盯上的关键原因。
——个人信息泄露。在徐玉玉案中,不法分子打来电话,称有一笔2600元的助学金要发放给她。因前一天曾接到教育部门发放助学金的通知,因此她并未辨别电话真伪。这表明,徐玉玉的个人信息可能已遭泄露。
长沙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民警王博说,大学生接触网络较多,经常在网上注册各种账号,现在网站都要求实名制,注册时需要填写个人姓名、电话号码和身份证号码等,这些个人信息极有可能被网站“内鬼”倒卖谋利。
——容易受到引诱。湖南省刑侦总队重案支队副支队长郭建华说,“高薪兼职”和“中奖通知”是大学生上当最多的两类电信诈骗。不法分子利用部分大学生急于赚钱或积累工作经验的心理,一步步引诱大学生“上钩”。
2014年9月,长沙市岳麓区19岁大学生熊某接到自称“新浪微博客服”的电话,称其在新浪微博中奖6万元,但需要交纳3000元手续费和税款。熊某按照对方要求汇出1.2万元,到账后对方电话立即关机,熊某方才发现被骗。
——社会经验不足和防骗教育缺失。北京大成(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梁珊认为,青年学生涉世不深,社会阅历较浅,安全防范意识相对薄弱,加之又是互联网和手机的重度用户,容易暴露在诈骗高发的环境之中。
北京某高校一位辅导员告诉记者,针对电信诈骗的防骗警示教育,以前高校很少做,尽管近年来逐渐引起重视,但总的来说做得还远远不够。
综合施策守住大学生“钱袋子”安全
近年来,电信诈骗愈演愈烈,涉及面之广、受害者之众、受损金额之大,触目惊心。专家指出,打击电信诈骗,除了要加大打击力度之外,针对特定受害人群的防骗措施也必须跟上。
——多部门联动齐抓共治。广东中山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古伟民提出,光靠公安机关一家难以有效防范和打击电信诈骗犯罪,必须堵塞银行、电信部门监管漏洞,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源头治理格局。
——高校积极开展防骗警示教育。郭建华建议,高校可联合办案机关,开展多种形式的防骗警示教育,向大学生讲解避免个人信息泄露的方法,以及一些发案率较高的电信诈骗类型、特征及避免上当受骗的技巧。
临沂市罗庄区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吕文表示,对于新录取的大学生,建议高校通过短信提示防骗,或者寄送录取通知书时附上防骗指南,提醒学生确保信息不外泄,谨记“不听、不信、不转账、不汇款”。
——建立快速止付和账户冻结机制。一些办案者指出,打击治理电信诈骗是项系统工程,尽管国家近年来加大了打击力度,但短期内还难以根治。在受害者遭遇诈骗时,若能快速止付或冻结账户,可以最大程度挽回损失,避免引发悲剧。
记者了解到,本月16日,湖南省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中心(反诈中心)揭牌运行,公安、商业银行、银联公司和通信运营商等部门工作人员合署办公,具备快速止付、冻结账号、封堵诈骗电话等功能。
“在受害者遭遇诈骗后,只要及时拨通反诈中心报警电话,就有可能追回损失。”反诈中心一位民警说。
评论
勿让公民个人信息成骗子手中凶器
如果说,实名制落实不严的虚拟号段为诈骗分子提供了“隐身衣”,那么被大量泄露与贩卖的公民个人信息,无疑是他们屡屡得手的凶器。
据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的《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2016》显示,有55%的网民收到过“冒充公安、卫生局、社保局等公共机构进行电话诈骗”的诈骗信息。近一年的时间,国内6.88亿网民因垃圾短信、诈骗信息、个人信息泄露等造成的经济损失达915亿元。
个人信息的泄露途径,无非是通过接触数据的工作人员、储存数据的第三方企业,以及凭借技术手段破解、窃取数据库信息。信息泄露必然会留下蛛丝马迹,倘若能第一时间发现数据被泄露,尚能为及时挽回损失与消除影响赢得主动。相反,假如对保管的信息数据不闻不问、麻痹大意,数据信息被大肆盗取却还被蒙在鼓中,最终将难逃法律追责。
面对肆无忌惮的公民个人信息泄露,法律仍是最强有力的武器。去年11月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明确规定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相关罪名的适用情形与刑罚措施,同时增加了对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法律要求。在司法实践中,不少泄露、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分子已经受到法律的制裁。
巨额财富消解无形、美好家庭家破人亡、年轻生命接连凋零,公民个人信息泄露贻害无穷,更是社会难以承受之重。惟有从业者高度重视信息数据的安全保护,职能部门不遗余力加强监督,司法机关严厉惩处泄露、盗取、贩卖信息的黑手,才能为公民隐私穿上“保护衣”,不让公民个人信息成为骗子手中的凶器。
(新华社记者萧海川段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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