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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朋友圈像在逛商场 微商乱象何时了?

来源:白银晚报 2016-08-12 00:00   https://www.yybnet.net/

你的朋友圈里有关于一些产品的广告推销吗?你周围有朋友做微商吗?随着电商和移动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微商这匹黑马冲到了大家面前。据不完全统计,中国微商的从业人数已逾千万,市场规模超过900亿元。这么多人都来做微商,微商这个圈子里到底什么样呢?一起看看吧。

我们先来看一组数据:中消协的统计数据显示,全国消协组织2015年受理的远程购物的投诉有20083件,网络购物占比达95.41%,其中以微商为代表的个人网络商家成为投诉热点。

看来,微商从业人员虽然多,接到的产品投诉也好多哦!

图片来源:百度

假冒伪劣乱象滋生有些产品只存活在“朋友圈”里

消费者邓小姐日前在微信上购买了1788元的丰润茶,收到货物后感觉产品不值这个价,遂向商家提出退货。商家拒绝,并表示后期会有指导老师和邓小姐联系。之后一个自称是梁主任的人前后两次联系她,提出根据实际情况应再购其他产品。邓小姐前后花去3万元,并没达到想要的效果。

时下,微信朋友圈里还流行晒各种最新研制的美容产品和保健品,这群人号称亲身试用效果惊人。因为都是熟人介绍,不少人跃跃欲试。杨女士使用了一款名为御×本草净痘液的护肤品,据说使用一个周期就可以实现淡斑美白的效果,结果,她的脸层层掉皮、变红,还有种烧伤的感觉。

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呀!怪谁呢,怪谁呢!罪魁祸首就是依托社交应用而在2014年火爆起来的微商。

微商伤害了朋友圈的小伙伴们

有了微商,看朋友圈像在逛商场……

这种感觉,有没有很酸爽呢……

“现在的朋友圈没法再看下去了,卖东西的卖东西,推微信号的推微信号。朋友圈不是商业圈,生活的美好渐渐被朋友圈极致的推广毁了。”有朋友发出了这样的感慨。

不知何时起,打开朋友圈,我们甚至会发现朋友圈里更新的信息几乎有一半都是“广告”:优惠套装,超级划算……市民吴女士说,她的朋友中不少都已经做起了微商,有的兼职,有的甚至是全职。一天更新十几二十条,还上传顾客反馈,让人受不了。

质量售后保障成问题层层设置代理已变味成“传销”

据广东省消委会分析,消费者投诉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商品质量与售后保障方面,主要反映在购买的商品没有售后服务、商品有质量问题不能退货,商品使用出现问题不能保修等方面。不少资深的网购者表示,微信上销售的所谓名牌、大牌,十之八九都是假货。

还有更可怕的呢,一起往下看啊……

目前,很多微商的赢利触角已经超出了消费领域。为了在更大范围内拓展市场,很多微商已逐渐从B2C(商家到消费者)模式发展为C2C模式,即通过品牌商找一级总代理,由一级总代理往下层层发展代理商销售产品。

层层代理的后果什么,不言而喻。

一方面,因为一些品牌商无节制发展代理却不够负责,代理商卷款跑路现象屡见不鲜;另一方面,当大量低质伪劣产品通过层层代理层层加价,越来越多的人对这种病毒式扩张营销模式产生质疑:当商品真正价值和所售卖的价格相去甚远,本质上就是一种传销……

微信消费购物渠道有哪些,赶紧看过来

先来看看,我们的消费者都是通过哪些渠道在微信上购物的呢?

1.借微信平台进行商品或店铺的推广,最终的交易行为主要发生在淘宝等传统网络平台上;

2.直接在微信中的“购物”功能选项中购买,此选项主要是京东商城的购物入口;

3.通过腾讯认证的企业微信公众号销售;

4.在微信朋友圈个人私下完成的交易或通过个人微信公众号达成的交易。

大家重点看第4条:“在微信朋友圈个人私下完成的交易或通过个人微信公众号达成的交易。”

这个才是当下微商营销的重要渠道。

微商乱象源自何处自身特性难辞其咎

出现这些乱象,首先要归因于微商自身,生长过于野蛮快速,构成太过丰富多样。

而更本质的原因,则是由于微商本身的特性。绝大多数微商没有主体资格证明,导致经营者的身份呈现虚拟化。这也就决定了维系其交易的,只能是熟人关系和人际信任。

微商靠个人声誉、朋友互信约束自身

相对淘宝和京东这些网络商家,微商存在诸多不同之处:一是依托社交软件;二是以个人账号为基点向其好友小范围发出邀约邀请;三是没有实名登记、缴保证金、信用评价、第三方支付保护等规则的限制。

换句话说,约束微商商家的,是相对软性的个人声誉、交情、朋友互信等。卖家如果真的撕破脸皮,抛开这些约束,消费者是很难维权的。

单纯高呼“加强监管”不靠谱纳入法律规范才是王道

有关专家分析说,在微商领域,单纯地高呼“加强监管”恐怕不能起到良好效果,相对微商的“小散乱”,行政监管的成本实在是太高,而层层代理、多级转包更增加了监管的难度。

广东省消委会相关负责人建议,一方面要加强微商平台的监管和自律;同时也应尽快将微商纳入法律规范范畴。

目前,我国针对网络交易已经制定并公布了《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网络交易平台合同格式条款规范指引》《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指引》等法律、法规。但微商作为一种新兴的消费模式,尚处在兴起和发展阶段,专家建议,将之纳入电子商务范围给予规范,以网络交易的方式进行管理,防止因“任性生长”而产生种种乱象。

(据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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