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讯(张娟 李登磊)近日,宣州区司法局向阳司法所以春风化雨的温情成功化解了一起离婚纠纷。
8月初,向阳司法所刚开门上班,刘亮和王芳及双方父母到司法所称,刘亮、王芳夫妇闹离婚,要求司法所予以调解。司法所工作人员正欲了解情况,双方就开始激烈争吵,互相指责、谩骂,双方父母也参与其中为其子女辩解。
司法所工作人员意识到,该纠纷绝非一般家庭纠纷。于是司法所干警安排王芳一方回避到休息室休息,背靠背了解情况。经查,刘亮、王芳二人于2011年未经结婚登记即同居,后生育一子。2012年6月份在一次激烈争吵后,王芳失手致男方身体遭受严重伤害,使左小腿丧失部分功能。刘亮有赌博的恶习,屡教不改,王芳欲求助公公婆婆劝说,但是公公婆婆十分袒护儿子。于是,王芳负气经常外出,长期不回家,中断通讯联系和经济往来,经常不知其所踪。
2016年7月27日,回到家中的王芳,双方又一次发生激烈争吵,王芳感到生命安全受到威胁,遂提出“离婚”。7月28日,刘亮曾咨询过律师关于被王芳伤害情况,得知所谓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人身伤害过了诉讼时效可能得不到赔偿的后果后,情绪突变,上女方门扬言自杀,鱼死网破。此时,刘亮父母方如梦初醒,为自己纵容、袒护儿子的行为后悔。双方父母遂将子女带到了司法所要求调解。
司法所仔细核实了双方家庭经济状况,认为他们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属于同居关系,可以自行解除,男方的身体伤害如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要求赔偿,又超过了诉讼时效期间,不会得到赔偿。如女方得知真相,一走了之,男方“赔了夫人又折兵”,再次采取极端行为的可能性极大。如要求女方给予男方补偿后支持女方“离婚”要求,又碍于家庭经济捉襟见肘,无法满足男方要求。
为圆满化解这起“婚姻家庭”纠纷,司法所工作人员将村里干部找来后展开讨论、分析,寻找调解方案。最终,司法所按照梳理出的思路,先与男方父母沟通,又积极调动女方情绪,以“过来人”的身份劝导其正确面对人生旅程中的不顺。在刘亮诚恳表示今后一定会改正缺点、错误,珍惜谅解机会后,王芳放弃了“离婚”要求,双方又甜蜜牵起了手。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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