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新闻 社会新闻 财经新闻 股市新闻 国际新闻
地方网 > 新闻 > 社会新闻 > 正文

网购“差评权”如何保障

来源:安徽日报 2016-08-24 00:00   https://www.yybnet.net/

对网购商品及商家服务不满意,给出差评理所当然。面对差评,一些商家不去反思商品质量和服务中存在的问题,而是以小恩小惠、电话短信骚扰等方式,利诱或威胁买家删除差评;一些“职业差评师”无视实际情况恶意中伤卖家,从中获取私利,误导消费者——

本报记者 高城

给个差评遭遇骚扰不断

因对网购结果不满意给了卖家一个差评,合肥市民贾女士这几天受到卖家骚扰短信和电话轮番 “轰炸”。

贾女士告诉记者,半个月前,她在一家网店购买了4盒水彩笔,结果全部漏发。花了钱没收到东西,贾女士联系客服退款,对方却建议她重拍。 “这次拍了7盒,因为是给男孩子用,请客服尽量配送蓝色款。谁知隔了6天才到货,客服答应的蓝色也只有2盒,剩下5盒都是粉红色,孩子不愿意用。”贾女士对于“配货粗心、送货慢”十分不满,于是打了一个差评。

让贾女士始料不及的是,打了差评之后,骚扰电话、短信纷至沓来,“跪求”“拜托”她删除差评,并承诺返现5元。贾女士不同意收钱改评价,对方又打起了“苦情牌”。记者查看卖家发来的短信,对方表示“没能让您满意十二万分抱歉,跪求原谅,亲拜托您帮帮受苦受气的我!求您删除差评好吗,删完返款拜谢!”“亲,一次两次开口求您,我一小丫头做兼职只为减轻年迈父母的负担,真心求您看在我一番孝心的份上可怜可怜我,帮忙删除评价好吗?删完返5元,求您了……”

“花钱买好评、删差评,我认为都是造假行为。小恩小惠没用,再打着道歉旗号扮可怜,胁迫买家去删除差评、改差为好,这样的道歉有多少诚意呢? ”尽管不堪其扰,贾女士还是坚持不改不删差评。

与贾女士有着类似经历的网购消费者不在少数。近年来,一些商家针对差评买家的报复层层升级,从最初的 “呼死你”到频打恐吓电话,从给买家寄寿衣、粪便升级到向买家实施暴力伤害等。媒体报道,今年6月23日,山东的岳先生在“饿了么”订餐平台给一家网店打了个差评,两天后遭到店主报复,手指被砍伤缝合19针;7月9日,广州一女生乘坐滴滴快车对服务不满意,给司机打了差评,该司机竟编造与这名女生的开房信息在网上发布,并公布了女生的手机号码和微信头像。

调查显示,网购过程中,仅15.9%的受访者直言每次都会给差评,72.6%的受访者表示在情况太糟糕时才会给,还有11.5%的受访者则从来没有给过差评。64.1%的受访者坦言,不给差评是为了避免商家骚扰。

评价失序 损害诚信经营

在网络虚拟社会中,消费者“差评权”扮演着什么角色?一份调查报告显示,有56.4%的受访者认为是大众监督机制的客观体现,53.8%的受访者表示是网络社会诚信的基础设施,53.5%的受访者认为这直观体现了商家信誉口碑,51.7%的受访者表示会影响潜在客户的选择,40.2%的受访者则表示是消费者的消费参考。

由于消费者以网络评价作为选择的风向标,直接或者间接影响了商家利益,因而商家往往施以小恩小惠“收买”买家。前些日子,家住合肥市庐阳区的小杰网购了几个手机壳,随着快递一起送达的,还有卖家的一张“好评返现券”。 “卖家说只要给个五星好评并截图给客服,就立刻支付宝返现3元。”小杰表示,从他的网购经验来看,这种现象很常见,都是商家为了刷好评采取的一种营销手段,“基本上收到的货没什么问题,我就习惯给个好评了。 ”

不仅有商家宣传 “好评返现”,或赤裸裸地靠刷好评上位,也有一些网购平台干脆不开放公共评价空间,消费者即使不满意也无法通过差评表达不满、给其他买家提醒警示。 “既看不到买家秀,也看不到任何评价,一点参考都没有,完全碰运气。 ”在某网络论坛上,网友“子夜歌”吐槽了自己在唯品会上的购物经历,“物流慢、态度差,下次宁愿买贵点也不愿意再去了。 ”

与此相对应,也有合法守规的商家无辜遭遇竞争对手的恶意差评,“围巾女王”网店店主张琳琳就曾遇到过这样的“窝心事”。 “我曾遇到过恶意差评,周边的网商朋友也多多少少都遭遇过恶意差评。对这些人,真是防不胜防,有时候认点损失就算了。 ”张琳琳说,早在2011年,她的网店就曾经遭受过恶意攻击,当时也曾遇到“职业差评师”的敲诈,因为她的经营规模越来越大,需要把主要精力放在产品质量和为买家的服务上,因此面对一两个“职业差评师”索要几十元的所谓 “补偿”,也就自认损失了。

完善机制 期待法治护航

“差评权”本是网购评价中的一个正常功能,却给众多消费者带来说不尽的麻烦、困扰甚至严重伤害;不少卖家也被一些恶意差评、不理性差评折腾得苦不堪言。专家表示,失序的差评使大量网购信用评价失真,一定程度上架空了网购征信机制,既误导了消费者,也妨碍了公平竞争。

值得关注的是,淘宝网今年6月底发布的《“恶意骚扰”规则新增“会员侮辱、恐吓”情形变更公示通知》指出,卖家通过短信、阿里旺旺、邮件等方式或在评论、交易留言板中对他人实施侮辱、恐吓的行为,将被认定为恶意骚扰。如有违反,每次扣12分,情节严重的扣48分。同时,于今年8月2日生效的新的《淘宝规则》新增了“滥用会员权利”条款,对于买家的恶意差评,淘宝官方会作出判定,一旦判定成立为恶意投诉便予以删除。

“新规对卖家有普遍的约束力,也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消费者权益,使得消费者能够实事求是地进行评价,同时不需要担心人身威胁,值得肯定。”黄山市工商局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一负责人表示,尽管对于网络购物的评价争议已有维权机制在运转,但还需要更有制约力和可操作性的规定,“相关法律法规应予以明确规定,以保证消费者的‘差评权\’及其合理有效行使。 ”

“健全完善网络评价机制,需要法治保驾护航。 ”省人大代表桂海银建议,应当制定相关法律约束条款,规范门户网站运营商、店面户主、快递公司、消费者等各自的法律职责义务,“商家要提升自己的服务水平,网购平台要不断提升消费者评价机制的有效性,消费者自身也要正确行使监督权,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避免不必要的差评风险。 ”

给差评遭到报复 多种方式可维权

现实中,有些消费者会因为网购时给差评而被卖家“报复”,常见的报复有骚扰电话、骚扰短信、寄来恐吓物品等形式。对此,“法律快车”专家建议,消费者可以选择向网购平台的消费者维权中心投诉、报警以及提出民事诉讼等方式维权。

消费者应当注意保存证据,比如和商家之间的聊天记录。若收到骚扰、恐吓电话或短信时,要注意保存通话、信息记录,以及可以查证的信息来源。凭证据可向卖家所在的网络交易服务平台投诉,情节严重者可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有证据证明卖家确实存在电话骚扰、侮辱、恐吓等行为,则该卖家已构成民事侵权,严重的还有可能受到刑事追究。

给差评遭报复维权有法律可依。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刑法》第293条明确,“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构成寻衅滋事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闻则)

新闻推荐

徐玉玉案6名嫌犯全部落网

新华社福州8月28日电(记者郑良)记者28日从公安部门获悉,引发广泛社会关注的山东临沂徐玉玉被骗猝死案中,最后一名在逃的公安部A级通缉令嫌疑人郑贤聪向警方自首,目前该案6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8...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评论:(网购“差评权”如何保障)
频道推荐
  • 公园里的捐赠 王溱
  • 图说天下 2022年04月16日A07版文章字数:434朗读:
  • 迄今发现的最远恒星 也许开启了研究早期宇宙的新窗口
  • 各地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活动
  • 俄通报乌千余守军投降美将供乌8亿美元军援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