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昆明7月11日电(记者 白靖利)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10日对下海子煤矿“4·07”透水事故案进行公开宣判,包括下海子煤矿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张克祥在内的九名被告分别被判处三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万至三十万元。
判决宣告后,除被告人黎晓生外,其余八名被告人均表示服从判决。
2014年4月7日,曲靖市麒麟区黎明实业有限公司下海子煤矿发生透水事故,造成22人遇难,国家经济损失达44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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