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仁寿县公安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犯罪嫌疑人聂某某依法刑事拘留。
据办案民警介绍,聂某某于2014年4月13日与承建宝马镇村办公室的施工方某负责人签订了承建该镇尖兵村、镇山村、三友村3个村办公室的劳务承包合同,合同约定承建面积900平方米,每平方米劳务费308元,共计劳务费277200元,现工程已经完工,至2014年9月2日,施工方共计支付劳务费31万元。后来,聂某某又与上述施工方签订了宝马镇洪水村办公室的承包合同,合同金额为108000元,施工方已支付83220元。因担心亏损,聂某某一直未去结算相关费用。
上述4个村办公室的 劳 务 承 包 费 共 计385200元,施工方已支付劳务费共计393220元,已经超过了合同金额。但至今,聂某某仍拖欠李少根等28位农民工工资达104026元。
目前,聂某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郑顺 潘建勇
新闻推荐
双流县级医院医务人员签订“县管院用”服务协议。□岳铃本报记者刘佳文/图3月30日,双流县一医院副主任医师徐敬根到该县九江卫生院正式报到,新的一天,新的开始。在这里他将展开为期一年的基层医疗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