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18日发布的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显示,这项社会关注度极高的民生工程总体情况较好,但仍有挪用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套取骗取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和安置住房、违规享受住房保障待遇、违规销售或挪作他用保障房等问题。
237个项目存在挪用专项资金问题
审计公告显示,有237个项目或单位挪用安居工程财政补助、银行贷款、企业债券等专项资金78.29亿元,主要用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园区开发、还贷出借、投资经营、弥补工作经费等非安居工程支出;38个单位和部分个人通过虚报资料、重复申报等方式,套取骗取棚户区改造资金15.41亿元。
河北石家庄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将19.21亿元专项用于棚户区发行的企业债券资金,用于支付土地整治费用、增加集团注册资本金等支出,是本次审计核查中在挪用安居工程资金问题方面数额较大的一个案例。
对资金管理中的问题,有关地方和单位正在对被挪用、套取骗取的资金采取归还原渠道、调整账目、补拨资金等方式进行整改。至5月底,有关地方和单位已追回被骗取、挪用资金41.67亿元。
4.75万户家庭违规享受住房保障待遇
据了解,这次审计共调查了27.25万户家庭。审计核查表明,一些地区由于资格审核把关不严、纠错清退等基础工作薄弱,有4.75万户不符合条件家庭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售)1.93万套、住房货币补贴5035.99万元。
如,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区部分保障对象个人申报材料不实,相关部门审核把关不严,有812户不符合保障条件违规享受廉租住房保障待遇。目前已重新审核并取消了这些家庭的保障资格,追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20.41万元,收回保障性住房542套。
据了解,至5月底,有关地方和单位已取消不符合条件保障对象资格2.9万户,追回违规领取补贴1712.81万元,收回或清理被违规分配使用的保障性住房1.65万套。
2.65万套保障房用于出售及其他用途
审计结果显示,2013年安居工程基本建成了589.33万套保障性住房,2.65万套保障性住房被代建企业等单位违规销售,或被用于经营、办公、转借、出租、拆迁周转等其他用途。
其中,安徽蚌埠市淮上区桂花园、槐花园、大板楼危房改造、果园新村、吴小街商贸园区安置房、荷花园、桃花园等7个项目配建廉租住房中,有2390套被用于棚户区拆迁周转、临时过渡。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及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分别按照各自的审计范围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和下达了审计决定,要求相关单位纠正问题,并提出了规范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工作、加大资金筹集管理力度、严格保障房分配管理和建设执法监管等建议。此外,对严重违纪违规和涉嫌经济犯罪的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移送纪检监察和公安机关处理。
(综合新华社北京7月18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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