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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都卖走三年了 如今还接到交通违法通知 卖车没过户 麻烦找上门

来源:桂林晚报 2013-11-13 20:03   https://www.yybnet.net/

本报讯(记者杨亚)市民唐先生三年前卖了一辆摩托车,因为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手机上频频接到该车的违章通知。无奈的唐先生想和原摩托车彻底撇清关系,却发现并不容易。

唐先生向记者介绍,11月5日,他接到一条七星交警大队发给他的提醒短信,称他的摩托车于10月25日在朝阳路与东二环交叉口有违法行为,被交警执法设备拍摄,罚款50元,记2分,要求唐先生到大队接受处理。

唐先生仔细看了一下,发现车牌号为桂HPE872。这个号牌的摩托车以前的确是他的,可是三年前他已经将这辆摩托车卖给了别人。

他拿出一张手写的“转让协议”,上面写着将此车转让给刘某,转后所有交通违章与唐先生无关,刘某保证对转让后的一切事宜负责,签订日期为2009年12月11日。

唐先生说,这已不是自己第一次接到违章通知。今年8月,他收到来自秀峰交警大队类似的违章短信,桂HPE872摩托车因违法被罚款100元,记3分。

唐先生担心扣分过多会影响自己的驾驶证年检,也害怕车子肇事后与自己脱不了干系,他来到交警队和车管部门询问,问是否有办法解除自己和原车辆的关系。

交警部门工作人员告诉他,唐先生需要找到车辆现在的主人,两人一起来办理过户手续。唐先生只知道现车主刘某住在雁山镇大埠乡,但却没有联系方式,辖区派出所出于保护居民隐私,也未向其透露刘某的信息。

车管部门表示,还有一个办法,就是申请车辆报废,但报废也需要相关证件,唐先生自然没办法提供。唐先生表示,不办理过户这下麻烦大了,他希望大家帮忙找找桂HPE872的现车主。

昨天,市车管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市民进行车辆交易却未进行转移登记手续,是不符合规定的,应该到车管所进行报备。这位负责人还表示,违法扣分会锁定该车辆的年检,对唐先生驾驶证没有太大影响。“但是,若是该车辆出了事故,仍然会给唐先生带来麻烦。”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有关负责人也表示,像唐先生这样的情况,若出现交通事故,交警首先会根据车辆信息,找到车辆原户主处理。至于原户主的转让协议,只能作为法庭上的依据,看法庭是否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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