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雁山区人民检察院
酒后驾驶,就像把生命交给了魔鬼,随时可能出事。
今年3月一天,王昆晚上回父母家吃饭,喝了半斤散装白酒和两瓶啤酒。
饭后,已经醉醺醺的王昆觉得自己骑摩托车没有问题,于是骑车回家。
一路上,王昆觉得自己的头一阵阵犯晕,视线也变得模糊,不过他并没有停车休息,而是想快点回到家。
当王昆开车到奇峰路一带时,他迷迷糊糊看到道路前方有一辆汽车挡住了自己的去路,为了躲避这辆汽车,他将车头一偏,越过道路中线开到了对向车道上。
此时,对向车道上有一个中年妇女正驾驶一架电动车经过,车上搭着她的两个女儿。就在一瞬间,王昆的摩托车和电动车碰撞到了一起。王昆和电动车上的母女3人一起摔倒在地,被救护车送往医院治疗。中年妇女和她的大女儿受了轻伤,经司法鉴定所鉴定属十级残疾。
事后经检测,王昆血液中的酒精浓度是174.03mg/d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经交警部门鉴定,王昆对此次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
目前,检察机关以王昆涉嫌危险驾驶罪,已对其提起公诉。(以上人物为化名)
记者秦宇华通讯员容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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