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昆明2月27日电(记者 陈菲 王研)记者从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湄公河“10·5”案四名罪犯糯康、桑康·乍萨、依莱、扎西卡,3月1日在云南昆明被依法执行死刑。
据介绍,糯康犯罪集团杀害13名中国船员一案在二审维持原判之后依法进入了死刑复核程序,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核准后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了执行死刑命令。2月22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糯康等四名被告人的死刑复核裁定和死刑执行命令,并于2月24日将死刑复核裁定向四名被告人进行了送达。
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严格依法按照死刑执行程序,于3月1日依照执行死刑命令,在昆明市人民检察院临场监督下对四名罪犯执行死刑。
据悉,法院将采用注射方式对四名罪犯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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