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兰考县一民办收养所4日发生火灾,事故造成7名弃婴死亡。失火户主袁厉害因为长期收养弃婴和孤儿,有“爱心妈妈”之称。但民政部门对此表示,相关收养行为并未办理合法手续。意外的大火仿佛一面镜子,在袁厉害“违法”的爱心背后,照出的是政府救助工作的缺失和不足。
夺命火灾原因尚未查明
据悉,失火家庭户主为兰考县城关镇北街村民袁厉害,长期收养弃婴和孤儿。事故中死伤者均为其收养在家的弃婴。
附近的商户王美莲等多名邻居证实,失火的时候,袁厉害去送孩子上学去了,并不在家。
兰考县民政局党组副书记李美姣介绍,经过初步了解,除了8名死伤者外,剩下还有10名孩童需要救助,其中包括部分已经上学的孩子。截至5日下午,上述10名孩童均被民政部门移送至开封市儿童福利院。
河南省消防总队有关人员告诉记者,从现场情况看,7名遇难者均为窒息死亡。至于火灾发生的具体原因,尚待技术鉴定和进一步调查。
“爱心妈妈”功过待评说
记者现场采访获悉,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袁厉害就开始收养弃婴和孤儿,后来越收越多。目前仅安置孩子的场所就有两处,一个在县医院后街的两层独院内,另一处在县人民医院西边两间瓦房。
兰考县民政局有关人员证实,因为在县人民医院门口摆地摊,袁厉害最初是帮助医院处理死婴,随后开始收养医院里遗弃的残障婴儿。 “后来,社会上一些群众甚至乡镇派出所发现的弃婴,也主动送来。袁厉害由此开始了自己的弃婴收养历程。 ”
李美姣告诉记者,不完全统计,20多年来,袁厉害累计收养的弃婴和孤儿多达七八十人。
对于袁厉害的收养行为,记者在现场随机采访的多位邻居均表示肯定。
兰考县民政局局长杨佩民认为,袁厉害的行为“合情合理不合法,严格讲,这样的私自收养是不允许的。 ”他介绍,按照收养法等有关政策法律,袁厉害收养弃婴的行为并不符合程序,多年来民政部门也从未给其出具过收养手续和证明。
针对袁厉害借用弃婴牟利的社会传言,李美姣明确表示,此前民政部门也进行过调查,但并没有掌握有关证据。
政府救助缘何“摇摆不定”?
既然收养行为不合法,为何袁厉害能坚持收养弃婴和孤儿长达20多年?此间当地政府和民政部门有何作为?
面对普遍的公众质疑,杨佩民表示,2007年以来,兰考县、开封市民政部门及福利院领导多次与袁厉害沟通,要求其交出收养儿童,由政府统一收养。 2011年9月,开封市福利院从袁厉害家接走5名弃婴。同时,袁厉害也最终同意不再收养新的弃婴,一旦发现将及时移交民政部门。
当地民政部门提供的数据显示,2011年以来,兰考县移交至开封市儿童福利院的弃婴达到32名,其中就包括袁厉害新发现后转交的一部分孩子。
记者在调查中也注意到,针对袁厉害的收养行为,兰考县公安部门先后给20名孩子办理了户口;民政部门也给20名孩子办理了农村低保,目前每季度发放低保金共5520元。此外,每逢节日还有些临时救助。
一方面认定收养行为不合法,另一方面又给其进行救助。表面上“摇摆不定”的政府救助,暴露出的是当地救助活动的制度“短板”,以及儿童福利机构的缺失。
5日下午,兰考县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民办收养所火灾事故公开回应。该县副县长吴长胜表态称,悲剧事件的发生,和一些部门对民间收养弃婴行为监管不力有直接关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兰考县民政局提供的一份材料直言,造成袁厉害违法收养不能控制的更深层次原因是,全县至今没有一所儿童福利机构,县民政部门安置弃婴的方式只有送到开封市儿童福利院,而早年开封市儿童福利院养育条件有限,不能做到送一个接一个。
兰考县救助站站长聂杰表示,通常情况下,合法的民间收养行为是社会救助的有益补充,对于类似草根慈善行为国家一直持鼓励态度。火灾暴露出的其实是当前社会救助机制方面的短板与不足。
(据新华社郑州1月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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