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昆明11月15日电(记者 浦超)记者从云南省师宗县私庄煤矿“11·10”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抢险救援指挥部新闻中心了解到,15日,曲靖市公安局决定对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私庄煤矿法人代表梁永辉、矿长张四兴、安全副矿长戚谷明、技术副矿长孙石奎等4人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曲靖市公安局副局长李党荣介绍,私庄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后,曲靖市和师宗县公安机关迅速调集市、县400余名民警紧急投入抢险救援,全力开展秩序维护、交通管理、安全警卫和对遇难矿工遗体的检验及身份认定等相关工作,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做好抢险救援、善后处理等工作。同时组织专门力量搜集信息,进行调查取证,及时控制了事故相关责任人。11月15日,曲靖市公安局决定对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私庄煤矿法人代表梁永辉、矿长张四兴、安全副矿长戚谷明、技术副矿长孙石奎等4人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
曲靖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吴洪泽介绍,目前已初步查明,师宗县煤炭工业管理局副局长孙忠桥,大舍煤管所所长曹国俊,私庄煤矿驻矿监督员王小斌、常正江在对事故煤矿的监管工作中有严重失职,已涉嫌玩忽职守罪,检察机关于14日对上述四人进行立案侦查,并对孙忠桥、王小斌、常正江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对曹国俊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现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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