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家无软件企业资质证书、无缴纳社保资金记录、无缴纳营业税记录、无办公地点、无联系方式的“五无”公司,注册成立后不到一年内连续赢得政府采购大单,甚至击败出价低的知名企业以最高价中标,这种怪事再度让公众将质疑的目光投向政府采购。
很显然,这不是投标公司通过坑蒙拐骗就能蒙混过关的,无论是《政府采购法》对投标人资质的设定,还是对政府采购程序的规范,任何一个环节依法办事,都不致出现这样的“漏网之鱼”。空壳公司如何顺利通过政府采购的各个环节,明眼人大概都能猜想到其中的猫腻。
政府采购向来被视为肥缺,其诱人之处在于能给权力者带来丰厚的灰色收益,花的是纳税人的钱,买的是公家的物,这些都与己无关,个人能从中拿到多少回扣,才是一些采购者真正关心的。正是为了防范治理这种吃回扣腐败,国家专门制定《政府采购法》,设定了公开透明的招标程序。但是,书面的法律时常难敌实践中摸索出来的潜规则,在稍有空子可钻的情境下,如果缺乏足够的外力监督,很可能造成潜规则对明规则的侵蚀。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若采购者存有私心,供应商就会乘虚而入。在纳税人不在场的交易中,买卖双方沆瀣一气,围绕政府采购结成利益衍生体,甚至连一些招投标专家也被潜规则了。不是有政府采购专为某一家供应商量身打造招标条件吗?不是有政府批量采购的价格比零售还贵吗?种种天价采购背后,都隐藏着不为外人道的潜规则。
如果不是拿人家手软,我想政府采购实行者不会粗心到让空壳公司中标的地步。面对记者质疑,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先以中标企业的商业机密为由拒绝回应,后又称“政府采购的就是正确的”,甚至“要将记者关在会议室监控起来”,这种缺乏基本常识和起码水准的回应,除了说明采购者心虚外,还能说明什么呢?
法律永远不可能为作恶者建立起密不透风的防范墙。对政府采购而言,我们同样能找到一些立法上的漏洞,修补这些漏洞固然是遏制腐败的重要工作,但更应该反思的是,屡屡发生的违规采购早已说明了潜规则流行之盛,而如何防止潜规则侵蚀法律明规则,最有效的方式恐怕还是让最终的埋单者来监督。道理很简单:谁都最关心自己的钱如何花。
(据10月10日《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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