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深夜10时许,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三人民医院(宝山区宝钢医院)手术室突发火灾,一名正在接受截肢手术的全身麻醉病人不幸身亡。事发时,手术室内有至少6名医护人员在场,发现隔壁房间起火后相继撤离。手术台上的病人则无法逃离,最终不幸身亡,死因可能是窒息。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
6个医护人员撤了,却把病人落下了,一个全身麻醉的病人,甚至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就死在了手术台上,如果就让一个病人以这种方式离去,任何人都无法平静。之前,我们见识了医生可以为领奖金手术中途离去,让手术台上的病人苦等半个小时;也见识了医生可以因为病人家属凑不齐医药费,把病人已经缝合的线拆了。公众伤痕累累,如果这起事件被证明是医护人员见死不救,那就等于扒开我们的伤口抹盐。
起火点是手术室相邻的一个房间,按常理烧及手术室是需要一定时间的,那么,当火烧起来时,手术室先闻到的应该是烟,是谁第一个察觉到异常,又是谁发现可能起火了,这个时候火势离手术室还有多远,当时的场面是怎么样的?为什么6名医护人员都能全身而退,而病人却被弃置手术台上?
与同样发生在上海的“11·15”特别重大火灾相比,此次火势从事后的损失看,并不凶猛。起火点在三楼,而大楼一共只有四层,医院的楼道一般比较宽敞,逃生通道完备。6个医护人员推一名病人下楼,并不是一件多么复杂的事。很难理解,在生死攸关的最后一刻,他们为什么不这么做?
真相不外乎以下几种:要么是火势紧急不能救;要么是心生畏惧不敢救;还有可能是心怀冷漠不想救。
还原这些细节非常重要,它可以帮助我们判断,医护人员到底有没有时间带着病人一起撤退?如果有,为什么不救?
大难临头,跑是每个人的第一反应,这很正常。医生也是人,当火烧起来时,如果还能保持手术台上的冷静,那他就不是人了。但人之所以成人,绝不是一遇危险就自保这么简单,还得讲点公德、讲点责任、讲点良知。就算是普通人,如果火势不是非常猛烈,不马上跑就会丧命的话,也不会轻易丢下一个毫无自保能力的同胞。而医护人员肩负着救死扶伤的天职,更不应该自顾自跑路,而弃自己的救护对象于不顾。
不能苛求每个人都当救火英雄,如果火势很猛,自已的生命安全都无法保证,再去救人,这也许有点苛求。但如果有时间却放弃责任,见死不救,那就不是有没有医德这么简单。
这已经不是一场道德审判,而是责任追究,有些事可以做得更好,但没有做好,有些人的生命原本可以保全,但我们却让他丢失了。如果有人对责任和义务不以为然,那我们只能用追责的方式逼他记起。
(据《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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