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中,东区是如何开展的?
刘霄:我们主要从四个方面来开展。第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全国、全省召开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后,我区立即召开了紧急会议,分析食品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全面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部门把清理规范食品添加剂作为当前重点工作之一,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工作措施,狠抓重点环节,全力保障辖区食品安全。
第二,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设立了东区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提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大政策措施,督促落实监管责任,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及责任调查处理工作。成立了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卫生局、区农水局、区质监局、区工商局、区公安分局、区监察局、区食药监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
第三,落实责任,合力整治。按照食品安全工作“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召开了相关职能部门联席会议,进一步明确了部门监管职责,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加强了部门联动,确保监管到边,不留死角空白。下发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有关职能部门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制定具体的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重点区域、环节、企业,细化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加强日常执法监督检查。
第四,大力宣传,形成声势。在专项整治期间,我区注重发挥区内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让群众广泛了解食品添加剂的相关知识,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同时,我区还注重发挥社会舆论监督和群众举报监督的作用,积极引导鼓励公众对涉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单位进行举报,区内各相关职能部门均张贴了相关公告,设立举报电话,并曝光典型案件,努力营造专项整治的浩大声势,促进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专项整治良好氛围。
记者:专项整治已经开展一段时间,东区取得的效果如何?
刘霄:在区委、区政府的统筹安排和周密组织下,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区农水局、质监局、工商局、商务局、食品药品局监管等部门紧紧围绕确保辖区食品安全的工作目标,以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为工作重点,以食品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为重点环节,以养殖基地、食品生产企业、城乡集贸市场、食品超市、餐饮酒楼、集体食堂为重点场所,积极组织执法检查力量对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进行了全面清理排查。东区各相关职能部门累计出动210余人次,对290余家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经营单位及44个生猪规模养殖场、1个牛场、1个羊场进行了检查。
在专项检查中,区质监局依法取缔了马坎一家违法食品生产加工点,该加工点未办理任何相关证照,生产过程中无生产记录、销售记录等相关台账记录,且生产中使用的食用纯碱、小苏打无生产许可证,使用的甜蜜素为违法添加,生产加工无任何质量控制手段。区质监局没收了其用于违法生产食品的添加剂,并处罚金2000元,还要求该食品生产加工点负责人在未取得相应证照之前不得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检查中还发现了部分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存在生产环境卫生较差、台账记录不全、部分管理制度不完善、原材料存放不规范等问题,现场检查人员均要求其立即整改,并不定期复查,直至整改合格。
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查清了我区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规范及质量安全情况,完善了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经营企业的监管制度,基本杜绝了在生产过程中违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现象的发生。
记者:下一步将如何促进专项整治深入开展?
刘霄:从我区前一阶段的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来看,辖区食品市场秩序基本正常,没有发生较大的违法违规行为。今后,我区将继续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强化食品市场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严格规范全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经营行为,严密监控食品流通、消费环节,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安全发展,确保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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