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岸
近日,有关家乐福超市的新闻再次触动人们的神经:
4月底,辽宁省消费者协会在监督调查中发现,沈阳市个别家乐福超市存在“低标价签、高价结算”等涉嫌价格欺诈行为,比如:标价为25元的储物罐,实际结算价是35元;标价为9.3元/袋的“饺子粉”,实际结算价为17.5元/袋,与标示价格相差近一倍。
在此之前,天津也有消费者向媒体反映,该市部分家乐福门店同样存在“低标价格、高价结账”的现象,而且手法相当隐蔽。在一家乐福门店,某款袋装酱油的结算价格连续多日高出价签价格50%。这种“低标高结”的商品,多是家乐福推出的“天天低价”品牌商品。
“低价标签、高价结算”,这对家乐福来说已不是第一次。今年2月,家乐福、沃尔玛等超市在部分城市的连锁店被曝光存在低标价格、高价结算等欺诈行为。家乐福中国区总部曾专门就此发表声明,向消费者表示“诚挚的歉意”,并承诺把价签监管纳入日常工作。
而今,仅仅间隔两个多月,家乐福就敢再次顶风作案、知错不改?究其原因,不外乎两个方面:一是违法成本过低,不足以引起警戒;二是心存侥幸,投机心理作怪。
按我国《价格法》,对消费欺诈最高罚款50万元。年初,家乐福等超市价格欺诈行为曝光后,有关部门根据这项规定,对涉案的19家超市门店累计罚款950万元。可是,家乐福的营销数据显示,2010年家乐福在华182家门店,销售额为420亿元,单店年销售额2.3亿元。罚款50万元,对实力雄厚的家乐福、沃尔玛来说,不过是九牛一毛,难以起到震慑作用。
同时,消费者维权成本高、难度大,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商家的投机惯性。据笔者了解,今年2月,为赔偿消费损失,家乐福同意“五倍退差”,但要求顾客提供购物凭证,可大多数消费者的购物小票早已不知去向,“退差”成了空头许诺;也有一些消费者虽然发现了价格猫腻,可觉得数额不大,损失不重,不愿意主动维护合法权益,觉得太费劲。
管住价格欺诈,有关部门必须加强监管,拉起“防护网”,设立“高压线”。对欺诈行为,不仅要处罚,而且要重罚。在这方面,一些发达国家的做法值得借鉴。据报道,纽约沃尔玛一家门店曾因为10个单样商品没有标价,就被罚款1万美元。只有对违法商家打得疼、罚得狠,他们才能长记性。对屡屡欺诈的不法商家,可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令其停业整顿,直至逐出市场。此外,还应简化维权程序,强化维权意识,坚决支持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
市场经济是诚信经济。作为商家,不能心存侥幸,蓄意通过欺诈牟取利益。否则,即便能取得一时之利,但长此以往,无论牌子多大、名气多响,都一定会被消费者抛弃。
(据5月5日《人民日报》)
新闻推荐
新华社伊斯兰堡5月13日电(记者田宝剑张琪)巴基斯坦警方13日说,当天早晨该国西北部贾尔瑟达地区一边防军训练中心附近发生两起自杀式炸弹袭击,目前已造成70多人死亡,80多人受伤。巴基斯坦塔利班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