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东京5月13日电(记者 冯武勇)日本政府13日正式敲定了福岛核事故赔偿支援方案。根据方案,日本政府将通过新设赔偿支援机构向东京电力公司注入公共资金,以避免东电破产给日本经济和金融市场带来新的冲击。
根据这一方案,福岛核电站事故赔偿将不设上限。为避免东电因赔偿陷入资不抵债的境地,日本政府将牵头成立一个负责赔偿支援的新机构。这一机构将依据东电经营和资产负债状况,必要时向东电提供资金支持。新机构的资金来源包括日本政府以“交付国债”方式提供的直接注资、政府担保的融资、拥有核电站的日本各大电力公司分摊的负担金等。
根据方案,东电在完成赔偿责任前将长期处于日本政府的实质监管之下。日本政府将通过新设的第三方委员会监督东电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敦促东电加大裁减经营开支力度。日本政府和赔偿支援机构还将通过购入东电资产等方式,帮助东电顺利向核事故受害者提供赔偿。东电则将视每年经营收益情况,向赔偿支援机构交付特别负担金,再由赔偿支援机构返回国库。
日本政府初步测算显示,东电的赔偿总额在3万亿日元(约合371亿美元)至10万亿日元(约合1235亿美元),赔偿年限将持续8至25年。
新闻分析
东电赔偿方案“绑架”日本政府
□新华社记者 冯武勇
日本政府13日正式决定东京电力公司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赔偿方案。根据方案,日本政府将通过一个新设的赔偿支援机构向东电注资。这一机构将根据东电的实际赔偿能力,通过认购东电优先股等方式向东电提供资金支援。
尽管日本政府口口声声强调,东电是核泄漏事故的赔偿主体,但为避免东电破产给日本经济和金融债券市场带来更大冲击,日本政府不得不以间接方式实质负担东电可能面临的巨大赔偿压力。
福岛核事故前,东电属于日本顶级优质企业。截止2010年12月底,东电总资产近13.8万亿日元(约合1706亿美元),净资产近3万亿日元(约合371亿美元)。但如果没有外部支援,东电恐怕会受累于核事故长期化带来的善后和赔偿费用而很快陷入资不抵债的境地。
根据日本政府的内部估算,仅福岛第一核电站的废堆费用就需1.5万亿日元(约合185亿美元),为弥补供电缺口新增火力发电的燃料费每年大约1万亿日元(约合124亿美元),修复受损火力发电站需2500亿日元(约合31亿美元)。而对核事故受害者的赔偿金额在3万亿日元(约合371亿美元)至10万亿日元(约合1236亿美元)。此外,东电现有有息债务近9.5万亿日元(约合1174亿美元),包括5万亿公司债(约合618亿美元),今后3年需要偿还的债务就超过2.6万亿日元(约合321亿美元)。
资金支出急剧膨胀的同时,东电调度资金的正常渠道却越来越窄。售电收入减少,股票市值暴跌,新发公司债无人问津。实际上,东电一开始就意识到,向政府求援无可避免,关键是能尽可能向政府讨价还价,争取减少自身赔偿负担。
东电手头有三个“人质”可供要价。一是经济环境。东电是日本最大电力公司,垄断了东日本电力供应的半壁江山,一旦东电经营陷入混乱,势必影响首都圈在内的东日本地区供电安全和经济活动。
二是市场稳定。东电的债务集中在日本大型金融保险机构,这些机构同时持有大量东电股份,东电本身还是一些日本大企业的主要股东。东电破产将引发连锁反应,市场后果难以想象。东电也是日本公司债市场的最大客户,受东电牵累,日本公司债市场目前人气低迷,日本其他电力公司均已放弃本年度发债计划。
东电的第三个“人质”是福岛核事故受害者,如果东电真的破产,按照法律,东电资产将优先偿还公司债务,事故受害者反而一无所获。
日本政府投鼠忌器,不希望看到东电破产,但同时又需要取得纳税人的理解,投入公共资金救助东电。于是,日本政府要求东电拿出严厉的开源节流方案,以缓和民众就援助东电的抗拒心理。东电10日决定接受政府提出的六个条件,包括赔偿不设上限、公司高管放弃薪酬、出售非主营业务资产等,由此铺平了接受政府援助的道路。
此外,只有维持东电的存在,日本政府投入的公共资金才有可能得到偿还。日本政府测算,以东电每年向赔偿支援机构纳付2000亿日元(约合25亿美元)、其他电力公司每年合计负担2000亿日元计算,赔偿年限将持续8至25年。
但这一支援方案的落实仍存变数。首先,设立赔偿支援机构、投入公共资金等需要立法保障,国会能否如政府所愿批准这一方案。第二,东电在废堆、增加火力发电、赔偿等方面的负担最终可能通过电费涨价的方式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根据东电方面的测算,电价涨幅在16%左右才能冲销新增支出,这能否被民众接受。第三,这一方案让金融机构等东电主要债权人全身而退,公平何以体现。 (新华社东京5月13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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