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力
作为定纷止争的人民法官,面对种种诱惑,怎样才能真正体现社会公平正义?我认为,必须要有强大的“法官精神”。
法官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精神就是要做到信法,不信权;信理,不信情;信公,不信私;信正,不信邪。当前,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望越来越高,坚守公平正义防线任重道远。与法官精神相悖的则是苟且枉法,徇情枉法,徇私枉法,徇权枉法等等,这些都是滋生司法不公的土壤和毒瘤,必须彻底根除。
每当听到被害人对犯罪分子血泪斑斑的控诉,我们都义愤填膺,嫉恶如仇,如何能在最短时间内为被害人及时查出事实真相,还受害者一个公道?此时,支撑我们精神的是正义,正义就是法官之精神。每当我们看到一个个下岗职工,饱含热泪追讨工资时,为下岗职工及时讨回工资,则是法官义不容辞的责任。此时,支撑我们的是亲民、爱民、为民的法官精神。每当我们接到案件后,面对以名相许、以利相诱,甚至以暴力相恐吓,而我们却不会被诱惑、被吓倒。此时,法官之精神就是忠于法律、秉公执法、清正廉洁。
也许有人会说,手握裁判权的法官,只要有了娴熟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审判经验就能审好案件,何必奢谈什么法官精神?其实不然,我们生活中所发生的执法犯法、枉法裁判等腐败案屡见不鲜。他们当中,资深法官、专家学者不乏其人,但最终还是栽在物欲泛滥的泥潭里。就连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不也因为贪赃枉法而贻笑天下吗?他们身上虽不缺少娴熟的法律知识,但他们缺失的是刚正不阿、公正廉明、执法如山的法官精神。
法官要视“为人民服务”为法官的“天职”,以民为天,民生无小事。人民法官既是司法人员,又是群众工作者。密切联系群众,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提高法院公信力的切入点和落脚点。要大力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把司法的过程变为做群众工作,为人民服务的过程,让亲民、利民、为民成为法官的自觉行动。
宋鱼水法官曾说:“法官的职责就在于确定一个法律标准。要让当事人明白参照这个标准,哪一方是正确的,哪一方是错误的。法律标准是原则,是底线,谁也没有权力去超越这个标准,去超过这个底线。”宋鱼水在办案中当然也会遇到人情,但她坚持认为,公正廉洁是法官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精神。外表柔弱的宋鱼水对待民工和大款一视同仁,对亲朋好友不讲情面,对送好处托人情的人坚决拒绝,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体现了法官的精神。“艰难困苦,玉汝于成”。既然选择做人民的法官,就要筑就高贵的法官精神,即便是再艰难,为了心头对正义的那份追求,不畏艰苦,迎难而上,努力断案止讼,把这份坚持演绎到审执工作的每一个环节。
“法官精神”,需要我们每位法官用一生去践行。在发展日趋加快,但社会矛盾也日益凸显的今天,要当好一名法官,更需要我们大力弘扬“法官精神”。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建设一支党性最强的法官队伍;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办案中秉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司法,真正成为正义的化身;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常怀一份清醒,固守一份宁静,陶冶出高尚的精神品格,锻炼出超强的司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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