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8月2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原副庭长潘华山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杭州临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检察机关认为,潘华山将被害人钱某杀害并分尸,抛尸于杭州临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潘华山的行为已涉嫌故意杀人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临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批准逮捕潘华山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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