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子瑜
近日,仁和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成功破获一起交通肇事冒名顶替案。
2010年6月3日22时45分,该交警大队接到报案:在迤沙拉大道建材城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请求派员勘查现场。事故处理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川D65275的现代牌银色轿车车头凹陷,停放在快车道上,车辆前方路面有大量血迹。
一名女子自称是该车驾驶人也是报案人。该女子名叫付XX(仁和区太平乡河边村人),于21时50分许在这里撞倒了一名行人,伤者已经送往医院。
经初步调查,自称是肇事车辆驾驶人的付XX当天20时40分左右与丈夫严XX(仁和区太平乡河边村人)在太平乡干坝塘吃过晚饭后驾车返回仁和攀钢小区,车内只有她和丈夫严XX两人,车辆是由自己驾驶,而丈夫严XX当时坐在副驾驶座位上。21时50分许,由于当时下着大雨,影响了视线。当车行驶至建材城路段时将一名横穿马路的女子撞倒。
为什么事故发生于21时50分许,而大约在1个小时以后,当事人才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大队事故民警在仔细勘察现场了解情况的同时,发现付XX的丈夫严XX满身酒气,神情紧张。凭借多年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经验,民警感觉这件看似普通的交通事故并没有那么简单。民警随即决定,对付、严两人都进行酒精测试,并带回大队分别对其进行询问。
经询问,民警发现两人对事故的叙述疑点重重,多处存在矛盾。特别是付XX的陈述中,对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道路交通状况以及车辆状况均说不清楚。办案民警随即怀疑付XX驾车可能性不大,肇事者另有其人;立即将此案向分管领导进行了详细汇报。
后市中心医院传来消息,伤者的颅骨、盆骨、手掌等多处骨折,病情危重。大队对此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6·3”伤人事故专案组。
经多次事故探讨及分析后,详细制定了调查取证方案,决定兵分三路:一组人员调取付、严二人的手机通话记录;二组人员再赴现场走访群众,进行外围调查寻求旁证;三组人员再次对付、严二人进行询问,并告知其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强大的心理和政策攻势。但多次对付、严二人进行询问后,二人均坚称事故发生时,车辆是由付XX驾驶的,拒不说明真相。
大队民警在调取两人手机通话记录后发现,付、严二人在当天21时至22时许,互相通话的记录多达4次,而且每次通话时间都在10秒钟以上,最长的一次长达2分14秒。而两人在询问时都说当天20时40分驾车返回的途中至事故发生前,都在同一辆车内。事故发生后,两人也都在一起,一直到交警队后两人才分开。
当面对民警拿出的通话记录时,严、付二人对此无法做出解释。另一组开展外围调查的民警对6位现场证人进行了细致询问,先后有3人证实事故发生时肇事车辆内只有严XX一人,付XX是事后才赶到的。
在大量证据面前,严XX只能如实交待了自己酒后驾驶导致事故发生,因担心酒后驾驶保险公司不予赔偿,自己又无力承担赔偿的问题,随即联系妻子付XX,要求其冒名顶替的违法事实。
经测定,严XX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75.8mg/100ml,属酒后驾驶。仁和交警大队依法对其处以罚款3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3个月,记12分的处罚,并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对于付XX的“冒名顶替”的行为,仁和交警大队将移交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新闻推荐
■吴睿鸫昨天,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示,正研究制订今年的高温津贴政策。说起北京市2007年即规定发放的高温津贴,这些每天露天工作五六小时、有时4点钟就起床的工人们都表示“从没拿过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