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检察院让一名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做交通协管员,以考察其悔罪表现,再决定是否不起诉。据报道:目前,已有13名犯罪嫌疑人得到这一“特别待遇”。这就是正在浙江省试点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此做法触及了现行法律“禁区”,被媒体解读为“以善代刑”,并引发热议。
据《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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