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害”同村人在监狱服刑11年的河南省柘城县老王集乡赵楼村村民赵作海,近日因“被害人”赵振晌的突然回家,旷世冤情得以浮出水面。让人瞠目的是,当赵作海被无罪释放时,柘城县公安部门相关人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却说“不认为这个案子存在刑讯逼供”。
尽管这个案子尚有许多焦点问题需要调查,但公众认为唯一不需调查的就是刑讯逼供的存在。因为没有一个人会无故承认自己杀人,更不可能把并不存在的杀人细节交代得符合案情需要。而当地公安局负责人却不认为这个案子存在刑讯逼供,这固然有推卸责任之嫌;但是,却也有另一种情况,那就是在公众眼里的刑讯逼供,在一些干警眼里却是从来如是的常态。
笔者以为,冤狱的制造者固然可恨,但那些带有主观推定的非常态执法形式却更加可怕。文明不能因此把现行司法体制所导致的诸多弊端完全归结为个人,从而导致罪责失衡或法外施罚。但必须坚决杜绝用违法的方式来追查和处理违法者,否则就会陷入以恶制恶、破坏法治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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