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洪
“12公里的路程,光拖车费就收了1万多!”提起在沪陕高速公路陕西商洛段的遭遇,宁夏车主王学宝愤怒难遏。(4月8日《中国青年报》)
实际上,不仅仅是王先生一个人在拖车问题上成为挨宰的“羔羊”,全国也不仅仅是陕西一个地方出现“天价”拖车费问题。人们对拖车费问题之所以不满,是因为拖车费用实在高得离谱。
对于拖车费,目前全国尚无统一的收费标准,地方也鲜有干预,全凭拖车单位说了算。一般来说,施救拖车往往是带有明显的公益性质的,政府和施救单位有义务提供这样的公共服务,适当收费也无可厚非,但收取的费用应该与所支付的救援成本大体相当,而漫天要价则无异于趁火打劫。然而遗憾的是,关于“天价”拖车费已经不知道出现了多少,有关方面也心知肚明,但在监管上却长期无动于衷。可以说,价格监管的严重缺位助长了漫天要价的歪风邪气。
目前,救援拖车虽有行业管理和行业准入,但并未形成规范的市场秩序,拖车市场依然是相对垄断。一般情况下,故障车辆由事故处理部门指定拖车单位,被救车辆被拖至拖车单位等候处理。如果拖车单位“狮子大开口”,被救方一般只能任其宰割。这样的指定行为游离于市场之外,必然造成“独家经营”和价格垄断。
天价拖车费所揭露的行政强制交易,弊端清清楚楚地暴露在阳光下,饱受人们诟病,有关部门应下决心予以解决才是。而要根治这个病根,就必须斩断“天价”拖车背后的利益链,加强行业监管。只有这样,“天价”拖车费这个怪胎才会真正消失。
(据《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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