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14日,兰铁公安处开始了为期10个月的警车专项治理工作,公安部门将严肃查纠警车私用、非执行紧急公务不遵守交通信号标志、滥用警灯警报器等10种违规行为,确保警车规范使用。
据悉,今起驾驶警车违规参与婚庆、葬礼及为社会车辆带道等违规用车行为主要负责人将被停职。据兰铁公安处宣传科相关负责人介绍,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兰铁公安处成立了“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督察”领导小组,集中精力对10种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这十种违规行为包括:使用的警车属于走私的,被盗抢的,非法扣留、扣押的,借用外单位或私人的,应当报废、拼(组)装等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挪用、套用、使用伪造、变造的警车牌证的;转借警车、牌证的;非警务人员驾驶警车的;警车未依法进行登记或者牌证不全的;擅自喷涂警车外观制式或者安装警用标志灯具、警报器的;酒后或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警车的;非执行紧急公务驾驶警车超速行驶、不遵守交通信号标志、不服从交警管理、滥用警灯警报器等交通违法的;警车私用,非因公务将警车停放在餐饮、娱乐场所门口的;驾驶警车违规参与婚庆、葬礼及为社会车辆带道的。同时,督察部门加强对警车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管理使用规定的,以及造成一定损失的,将依法依纪追究当事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情节严重者,主要负责人将被停职。此外,兰铁公安处公布一部举报投诉电话:0931—2941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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