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昌伟报道)近年来,随着辖区非公有制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一些民营经济已成为东区经济发展的骨干力量。近日,东区检察院从快批准逮捕了1名侵占辖区某民营企业财产的犯罪嫌疑人。
经审查查明,2010年2月15日下午3时许,在辖区某特钢公司工作的犯罪嫌疑人卢某某为了谋取个人利益,利用自己在该公司当驾驶员的职务便利,欲将事先已经装好钒渣的东风牌翻斗车开出大门找钢材收购站予以销赃。当车行至公司大门外时被职工发现,卢某某遂弃车逃走。
经鉴定,被盗钒渣重约15吨,价值人民币6.6万余元。案件受理后,东区检察院仅用1天时间就审查完毕,以涉嫌职务侵占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卢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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