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曹麒麟
据《法制日报》2010年1月22日载,1月3日发生在昆明新机场的在建引桥垮塌事故以及1月12日发生在贵州福泉和安徽芜湖的脚手架事故,已造成23人死亡、43人受伤的严重后果。
群死群伤的悲剧,给刚刚步入2010年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亮起了红牌。根据《建筑施工件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和《建筑施工件碗扣环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要求,钢管壁厚3.5毫米,负差不能低于0.5毫米。而昆明新机场在建引桥支撑模板钢管直径48毫、壁厚小于3毫米,相同直径的钢管每减少0.5毫米壁厚,其承载力下降15%至30%。显然,支撑钢管的内壁厚度小于3毫米,其承载力小于实际施工重力,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偷工减料酿成悲剧。
是什么原因使施工企业把安全技术规范当成摆设,心怀侥幸地大量使用内壁不合规范标准的钢管?
毋庸置疑,在吨位相同的情况下,内壁薄的钢管要比内壁厚的钢管数量多、长度长,使用内壁不合标准钢管的背后,有着实实在在的经济利益。
此外,建筑工程层层转包,在建筑行业已是不争的事实,往往工程落到末端施工单位时,已没有多少“油水”可捞。因此,削减安全投入便成了施工单位降低施工成本,以获取利润的手段,而促使其铤而走险,违规施工。
安全技术规范中规定的所有条款,是施工企业必须遵循的。可在利益的驱动下,人为地把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实际形成了“两张皮”,将安全技术规范束之高阁,成为摆设,有规范不执行,有章不循。
由此看来,造成事故的主要诱因不是天灾,而是人祸。施工企业是否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是关系到保障工程安全和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情。但频频发生的脚手架垮塌而造成人身伤亡事故,说明有的施工单位忽视了安全技术规范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性,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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